题主您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在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十五年,当用人单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时,您可以选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尊重您的要求,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鉴于本案中您所陈述的具体情况,您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拒绝了,您可以去人力资源局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要求解决问题。
本案中,如果您希望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您可以把自己的这个想法要求告诉给劳动监察大队,他们应当会依法支持您;如果您不要求继续留下工作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给您经济赔偿金。具体赔偿标准是:
从您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后的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每月再支付给您一个月工资,直到用人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那一天为止;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给您经济补偿金,从您入职用人单位的第一天起到第十年底为止,一共应当支付给您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赔偿金的,不再重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您从第十一年起往后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因为支付给您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了,所以就不再就这一部分另外支付给您经济补偿金了。
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予兑现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您可以继续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劳动监察大队应当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并应当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另外支付给您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总额的50%–100%的赔偿金。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依据劳动合同法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中国劳动法在企业面前是废纸一张,天高皇帝远,它表面一套背后一套,阳风阴违,没用的。
你是一定想签长期合同吗?这其实是一把双刃剑。
三年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那么按规定要有补偿以及出具领取社保失业金的手续。如果签了长期合同,这个期间假如你不再愿意在单位上班,那么你就要主动辞职,这样的话是得不得补偿及社保失业金的。所以,现在很多单位和个人都是不愿意签订长期合同的。
拖死你,即使受理接官司也耗死你,这点欧美日企业倒很正规,国内的私企就呵呵了,法院执行力不够,条纹是空谈,为啥有老赖吗?就是这个理,
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三年,到期续签,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第三次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员工可以要求赔偿的,而且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而你目前的情况,可以和单位协商,如果得不到满意的,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
如果你签了合同的话,那么合同到期后企业是可以不再续签的,不过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应该在签的时候和企业提出来异议,主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可以、但要有证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