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正是我的专业所在,有幸遇到,就给点专业的回答吧!
你的这种情况很常见,单位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不想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由劳动者在单位上班的年限和最近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决定,上班满一年就有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算。
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单位就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越长,如果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那么金额相应越高。
如果遇到题主所说的情况就要注意了。首先,时刻防备公司会拿一些巧立名目的文件或者约定给你签字,这时你要仔细阅读上面写的内容,避免因为一时疏忽造成利益损失。比如我遇到的一些情况:公司以发放补贴的名义草拟一个文书(机打或手写),让员工签了字就能领,还不停地催,就是不让你细看里面的内容,一旦签了,公司就会以和你协商一致并支付了一定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为由,不再承担支付补偿金的法定责任,除非你能举证证明公司有欺诈的行为,不然的话公司是胜诉的。
其次,如果公司以不发工资或者提成或者奖金为由,胁迫你签主动离职申请书或者离职协议,你一定不能签字,你可以公司违法开除为由,再加上公司不发工资的请求一起申请劳动仲裁,百分百胜诉。如果一时疏忽签了字,这就要你举出公司胁迫的证据,如让你签字时的录音或者视频(录音比较好采集,不容易被发现,喊明名字就行)。
最后,教你一个变被动为主动的招数。《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可以主动辞职并且用人单位还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没有足额及时发放工资,没有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只要符合以上任意一种情形,你就可以主动提出辞职,注明辞职的原因是以上四种情况中的一种,就可以获得补偿金。
写在最后
劳动合同法还是很保护劳动者的,只要你了解了,对自己的帮助相当大,能避免很多公司挖的坑。关注我,免费普及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案例,还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哦。
不用担心。
第一,不管单位为啥逼你辞职(不管什么原因千万不要自己扛不住辞职,否则损失很大)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的理由辞退你,那么你有权拒绝,同时提醒你要正常去上班,正常打卡,以免算你旷工逼你走。
第二,你有可能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你已经在单位工作11年了。如果签订了,那么单位想要无正当理由辞退你那是需要赔偿的,而且赔偿金额相当可观,即使只是只是普通的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那么单位辞退你也是要赔偿的。
第三,你的工资水平远超过公司平均水平。。疫情期间公司都经营困难,不少企业都对高管下手,要么想辞退,要么降薪留职,看你自己情况,如果还想继续干,就先降薪保住工作,毕竟现在工作不好找,若主动提降薪还让你走,那就按上两条的建议来,收集好自己正常上班工作履职的证据(打卡纪录,工作日报,甚至是报销单等等),和公司谈不拢时求助当地的劳动监察或是劳动仲裁。一般政府部门出面都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给你赔偿的,所以不用怕。但一定要有证据,千万记得收集证据。切记!
十几年前刚做HR的时候,说实话我对怎么迫使员工自动辞职,狠狠地做了一番研究(工作所迫)。最后我发现,不管什么办法,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只要抓住这一点,不管企业使什么花招,作为劳动者,我们都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首先,企业为什么逼我们辞职?
之所以企业要逼我们辞职,是因为企业如果依法辞退我们,企业需要向我们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合法理由辞退我们,企业需要向我们支付经济赔偿金,等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这笔钱和我们的工作年限有关,工作年限越长,企业要花的代价就越大。
相反,员工自己提出辞职,企业是不需要补偿一分钱的。所以如果遇到企业逼我们辞职,大家千万要冷静,不要主动提出辞职,自己提出辞职,一分钱也赔不到。
其次,企业逼员工辞职的常用手段有什么?
企业逼员工的花样很是挺多的,很多甚至突破了道德底线,在这里我就不普及了,下面说几种常见的办法:
1.增加工作量
增加工作量,是一种相对文明的办法,也是最最常用的办法。通过增加工作,迫使员工加班,搞得人身心疲惫,不堪重负后主动辞职。如果我们不配合工作,还会以“影响公司运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理由,开除我们,而且不用赔一分钱。
2.减少工作量
相对于增加工作量这种精神打击,减少工作量属于物理打击。因为减少工作量,即意味着降了收入。
现在很多小微企业都采用低底薪、高绩效的薪酬模式,降低工作量,绩效奖金都会大幅削减。而且企业还可以找到各种名目,合法降低我们的工作量,比如客户投诉、出错率、给新人机会等等。
3.放长假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有网友问我,公司给他无限期放假,每月发1800元,社保也给保着,就这么耗着他,怎么办?这种方法,可谓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企业采取这种方法,得有两个前提,一是企业能证明自己效益不好,二是每个月发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如果符合这两个条件,企业这样做,不违法。
4.调岗+降薪
企业是不能随意对员工调岗的,因为《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岗位,修改合同,需要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当不少小微企业,会在《劳动合同》中附上一句,“服从公司岗位调配”。
企业先将员工调岗,再依据同工同酬的原则,降低工资,即削减了员工对工作的兴趣,又降低了员工的收入,可为双重打击。
其三,什么绝招可以对应企业逼我们辞职?
虽然企业逼迫员工辞职的手段,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大家相不相信,只要是迫员工自动离职的企业,一般加班费是没有的,社保永远是按最低标准缴的,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不打招呼的!抓住这三点,我们可以以不变应万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只要逮住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点,依据这两条法规,我们就可以主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第47条,向企业索要补偿。
注意:
- 加班费应该依据计时工资来折算
- 社保应该按本人在单位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来缴纳
- 变更《劳动合同》的任何内容,劳资双方必须协商一致
最后,我们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如前文所说,企业如果没有合法理由,辞退我们需要支付赔偿金,等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但是按上文我提的办法,主张经济补偿金肯定没有问题。要是主张赔偿金,可能需要些技术支持,具体可以咨询下当地的律师。
不管我们要补偿金还是赔偿金,企业肯定不会心甘情愿来支付的,这里我们需要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要想讨到这笔钱,我们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甚至走民事诉讼途径。
我们能主张哪些钱呢?
1.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 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
2.支付加班费,甚至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支付2倍的加班费;
3.补缴社保,按实际收入来缴纳;
4.补缴公积金,公积金也是企业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的;
有些地方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保和公积金,可以向税务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总结:
公司逼我们辞职,我们千万不要忍不住自己辞职,因为这样做将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
公司虽然有很多花样,可以逼我们辞职,但是我们只要抓住,加班费、社保、《劳动合同》,这关键的三点,就可以随时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赔偿。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以上我所讲的,都是我们作为劳动者的权益。我们可以为了自己的行内的口碑,为了其他什么选择不适用我们的权力,但是我们不能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希望在大家需要帮助的时候,我这篇文章可以帮到大家。
你有被公司逼着辞职吗?公司都用了什么手段?
和你遇到同样的情况,先是各种刁难,然后直接调岗,坚持半年后拿到10万的补偿,双方在此别过。
有很多公司,在效益好的时候大批招人给他打工,然而等效益不好的时候,又开始想方设法辞退员工,而且还不愿意支付赔偿金。
很多人受不了这份委屈,最终只能选择主动提出辞职并默默离开。可是就这样走了,不仅会造成金钱上的损失,心里的创伤更是无法弥补。
因此,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讲究策略,必要时还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让这样的公司付出相应的代价。
工作七年,在老板的钦点下强力推行新的管理理念
我高中同学,他在上一家国企单位工作五年,每月6000元左右。后来,因为想回老家发展,就和爱人纷纷跳槽。
因为行业原因,在老家找不到类似的单位,只能委曲求全,最终以13000元每月的薪资加入这家私营企业。
其实,说来也巧,这家公司面试时就表达想在公司推行ERP的想法,而同学在上一家企业正好参与过,有ERP的推行经验。
加上国企工作经历的光环,同学希望工资能够到14K,但人事说只能给12K,与他的目标薪资还差一些。
所以就没有同意,人事说他面试的岗位工资最高就是这么多,要再高就只能向老板申请,但是希望会很渺茫。
同学本不再抱有期望,但是仅仅过了1天,人事就给他回电话说能提到13K,如果能够接受就发Offer。
公司也希望他拿出诚意,再高的话,公司也实在没法承受。同学想了想,要不就先干着,有好的去处就再跳槽,而且13K的工资已经超出上一份工作很多。
入职办理手续的时候,同学就能感觉到人事的不耐烦。不知道是不是从那时候起,同学就已经因为拉低了HR的招聘绩效,对他有了看法。
入职后,同学也没让公司失望。将在国企学习和实践获得的相关经验全部用在新公司的ERP建设和推行上。
在老板和运营总监的支持下,同学对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流程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
可是,在推行过程中,又难免动了别人的奶酪。他那会也还年轻,不懂得锋芒毕露终将伤及自己的道理。
有时候,为了能切实执行下去,贯彻老板的决心,很多事情都是他冲在最前面搞得很多人对他都有很深的意见。
但是同学心想一心为公司,而且老板还一直支持他,所以他就呕心沥血地干了四五年,有了这几年都数据积累,也终于初见成效。
为此,公司在入职第五年时,还给他评了个优秀员工,奖金2000元,同学感觉自己也是应得的,所以就欣然接受。
效益滑坡,开始想法设法排挤老员工
可是,好景不长,进入2020年,同学加入公司的第七个年头,公司的业务几乎腰斩。
就连老板也一门心思拓展业务,提高销售额。没有了以往的业务支撑,生产的订单变少,同学的工作就显得无关紧要了。
后来,公司的运营每况愈下,到了不得不缩减开支的时候。先是控制差旅费和补助,收紧公司内部各种费用开销,有时候连每周的电话时长都要监控,最后就是对员工下手。
作为一个主管流程和质量的部门,没了订单和生产,质量部门一堆人,都在那坐着不干活,老板肯定不舒服。
所以首当其冲的就是同学所在的部门,而他作为工资最高的一个,理所当然地成为被针对的对象。
刚开始,经理并没有直接说给他降薪,而是让他负责岗位之外的活。同学以为都是临时安排,所以就去做了。再说,领导安排工作,也不能不做。
但是,因为不是很熟悉其它工作,领导总是找茬,要么是这里做的不好,要么是那里处理得有问题,还捕风捉影地说他被别的部门同事投诉。
接连几个月,都是正事不安排,净安排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虽然做得不好,但是同学在努力去做。部门还有一个同事,和同学一样的遭遇,受不了公司的挖苦和刁难,自己很快辞职走了,找了一份工资低一点的工作,说比在这耗着舒服。
可同学就是不走,终于,领导开始让他调岗,换到来料检测岗位,说那边缺人。
同学心想,我一个搞流程体系的,你让我做来料检验是什么意思?他坚决不同意,在调岗通知中拒绝签字。
领导不顾他的反抗,依然让他去做质量检测。无奈之下,同学只能去干。但是有一点,同学坚决反对在调岗通知上签字,就这样又僵持了一段时间。
可是,同学的坚持并没有让领导放弃辞退他的念头,反而是变本加厉。
有一天早上,他正常去公司上班,一到办公室发现我自己的工位上只有自己的日记本和台历,电脑却不翼而飞。
他问经理,人家不耐烦地说你今后就去IQC上班,不要坐在这里了。同学听了后,气不打一处来,既然你无情,别怪我不义,也就不顾及面子问题。
当着办公室的人大声说:在哪里坐都一样,可是我就是不同意调岗,要是公司不给我补偿金,我绝不会主动辞职。
领导更是有恃无恐,拍桌子砸板凳,说道:你别不识好歹,自己辞职还算同事,圈子就这么大,如果你再这样闹下去,以后再想在本市找工作都难。
这是典型的恐吓,同学根本不吃这一套,给经理说:大家都是成年人,没有必要吓唬谁,我工作一点没少干,做得也不比别人差,凭什么给我调岗?想让我辞职,除非给我补偿金,说完就走出办公室去新工作岗位上班去了。
坚持上班,搜集证据,等待时机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同学依然按照领导安排的活去干。时间一长,同学的来料检测工作反而干得还得心应手了,各项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
再后来,经理又开始耍手段,索性直接不给他安排活,以为这样就能把同学逼走,可他不知这种手段正合同学的意。
同学就给经理和HR发邮件,问领导要工作,每天都发,每周还写工作总结发给他们,就算没有活,也把自己帮别人干得活写上去。
这样过了一周,HR就来找他了,拿着转岗调薪协议让他签字。并好言相劝说:这样下去对双方都不好,只是临时调岗,以后有机会再调回来。
同学没有轻信HR的话,就是不签字。最重要的是,同学在公司签名处竟然看到了老板的亲笔签字,这让他十分吃惊。
前几年推行ERP的时候,老板对他赞赏有加,这才刚过了两年,竟然也同意让他调岗降薪,这让他彻底失去留下来继续工作的侥幸心理。
本以为老板不知道这件事,哪天闹翻了告到老板那里,还能让老板看在以前付出的份上支持自己。现在看来,这就是老板受益,落井下石。
同学告诉HR,调岗就算了,自己在这干着寒心,要么给他赔偿N+1的工资,差不多10万块钱,要么就在这耗着。
HR看同学软硬不吃,只能说回去和老板申请,然后摔门而出。他们办公室就俩人,另一个同事劝他别跟公司做对,胳膊拧不过大腿,自己找个工作辞职算了,何必在这生闷气。
同学哪能吃得了这亏,其实,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这快到月底了,公司比他还着急。月底发工资,如果公司无故克扣同学的工资,那同学就可以当作仲裁的证据申请2N的赔偿金。
如果公司给他足额发放奖金,那就坐实了公司理亏,以后同学肯定继续这样下去,公司就要花13000养着一个“闲人”。
除此之外,同学还留了最后一手。
首先,上次和经理谈话,他用手机录了音,经理恐吓可以当作直接证据证明公司故意刁难,还让同学要好自为之。
其次,虽然最近两周没有工作安排,但他每天打卡都会拍照留存,从不旷工,以免给公司留下把柄。
最后,他给领导和HR发邮件要工作和每周的工作总结,他都拍照、打印出来。这可以证明是公司故意限制同学工作,而不是同学能力不足,调岗是站不住脚的。
公司最终让步,同意支付赔偿金,得到自己想要的,同学决定息事宁人。
果然,正如同学所料,在发工资前一周,HR主动找到同学,“虚张声势”地说,经过公司讨论决定,总计赔付你7个月的工资,你主动提出辞职。
同学心想少一个月就少一个月,自己也不想在这里耗下去,就同意了HR的方案,拿到了9.1万的赔偿金,然后主动提出辞职。
经过同学这件事,正好给遇到同样问题的人提供一些借鉴。面对公司各种拙劣的手段,如果想讨回自己应有的赔偿,一定要记住如下六点:
1、无论公司怎么对待你、排挤你,都不要消极怠工,领导给你安排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而且尽量要做好,以免给别人留下德不配位的把柄。
2、就算领导没有安排工作,不用担心,主动发邮件给领导要工作干。然后若依然不安排,就自己找点活干。最关键一定要把工作总结发出去,证明自己想干活,不是自己在偷懒。
3、每天正常上班下班,并拍照保存,绝不能因为领导为难就迟到早退,那么最终吃亏的肯定是你。
4、拒绝在一切调岗调薪的协议上签字,就算说得再好也不签字,只要不签字,公司就拿你没办法。
5、不要幻想公司某个领导能够保住你,既然要辞退你,肯定是上报过的,领导都是点头的。想留你,绝不会走到这一步。
6、拿起法律武器,向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只要证据充足,大概率会获胜。如果公司强制辞退或者无故克扣工资,你还可能拿到2N的工资。
写在最后
同学虽然获得了这场对峙的胜利,但是这10万赔偿金拿得也确实不容易,前前后后有半年多的时间,最后搞得身心俱备。
而你在单位工作11年,赔偿金更不是小数目,如果主动放弃,也确实可惜。但是,如果你还年轻,找一份新的工作并不困难,那还是留意一下是否有新的机会。
一旦机会合适,不妨和公司摊牌,只要拿一半的赔偿金就主动辞职,否则就死磕到底。这样,公司大概率会同意。
有时候主动跳槽,让自己早日脱离苦海,在新的公司早点立足,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你说呢?
说说亲身经历。
我在以前的公司工作了9年,因为公司的经营不善,和工作环境不好,公司一年降工资5次,没有办法公司主动辞职100多人,后来公司还是想把我们辞退,可是公司不可能主动辞退任何一个人的,因为这样对公司不利,公司会有很大损失,因为辞退劳动合同工会给被辞退人员补偿,这笔补偿金实在是太大了,公司不可能主动拿出这笔钱的,所以把我调离原来岗位,这么说吧,以前的岗位一个月工资是5000,现在的岗位工资是2000,不管你上告找谁,公司明文规定有权利主动调离员工岗位的权利,给的理由就是你不适合现在的岗位,其实就是因为岗位只有一个,留给有关系的关系户,其他的直接调离,就这样给调离到一个工资少,加班多,没前途,没发展的岗位,这就是让你能挺住就继续干,挺不住就赶紧走,自己辞职吧,现在的社会情况一个月开2000块,干什么都不够啊,再说了成家立业的人都需要养家糊口,让妻儿怎么办,所以说没有办法只能主动离职,这也是被逼无奈。
不要看别人说什么不用担心了,一个公司想逼你走,方法实在是太多了,而且都是正当理由,比如说各种规章制度给你罚款,可以不犯错,可是架不住给比调离原来岗位,让你一个月赚2000块钱啊,公司正常调度,这是谁也谁不出错来的正当理由,咱们出来上班就是赚钱,可你赚的钱够不上生活开销,怎么办,别人说熬下去,怎么熬?妻子看你一个月2000块能有好脸色,孩子上学开销能够么?父母的期待眼光怎么面对,看病吃药哪里来的钱,生活就是这样,各种各样的无奈,真的是没有办法的,换一个更好的工作吧。
【每日讲法为观点】用人单位为了辞退劳动者,因此迫使劳动者离职,而劳动者需要做的很简单——按兵不动,不要辞职。工作满十一年,根据《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通常会使用手段逼迫劳动者离职
在日常工作中,常常会有用人单位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迫使劳动者主动离职,从而达到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用人单位一般会采取调岗降薪、不安排工作、调整工作地点、让劳动者面壁思过等等手段,直到劳动者坚持不下去主动离职。
(一)调岗降薪
工作岗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工作内容的约定,薪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工资报酬的约定。岗位与薪资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是劳动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符合特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整,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调岗。
因此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关键要看是否有合理性。如果不具有合理性,超越了用工自主权,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
(二)调整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应当具体明确,工作地点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是劳动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没有合法的适当的理由,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三)不安排劳动者工作
用人单位如果故意不安排劳动者工作,让劳动者面壁思过,要求劳动者在指定的房间内出勤,甚至不允许劳动者、看手机电脑。这也是典型违法情形。
连续在用人单位工作11年
劳动者连续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10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总结
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约单位的成本,想辞退劳动者的时候往往不直接辞退,而是使用各种手段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比如要求劳动者调整岗位、降低薪资、回家待岗、不让劳动者工作、面壁思过等。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想要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劳动者应当积极的搜集证据,用人单位符合相关的情形,可能构成没有按照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主动向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已经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自应当签订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实话,他越这样挤兑你你越要沉着冷静,让他知道,他找的人不靠谱,他就不敢了,我比你工作时间更久,快十七年了,我记得前两年我也和你差不多,那个时候我完全不知道领导的心思,然后他找了个女的,说是跟着我干,我负责把她教会,然后如果我有事,她可以顶替我,她没基础,不像我,稍微懂点,学得快,那个时候那女的总是抢我的活,有时候出问题我好心跟她说,她还嫌我啰嗦,话多,事多,后来我懒得搭理她。
后来分院一个同事结婚请假,我就去分院忙去了,不管她了,快春节的时候,分院那个同事回来之后非要我上去,之前有一阵子也是不停给我电话问我啥时候上去,我说不知道,等等看,后来那同事回来以后,我说不上去了,我自己在下面得了,人家不愿意,说什么人家俩人够了,我不用凑热闹,直接管好上面那个烂摊子就可以,实话我还真不想管,既然请了个比我有能力有本事的,该发挥的时候发挥不出来。真不知道请的是啥虾兵蟹将。
结果去了才知道她真的把这里搞得乌烟瘴气,怪不得机器出结果不准,从来不保养,不管,不说,还把做出来高的离谱的化验单送给医生看,心电图做出结果不能上传也上传,这要出了问题,责任怪谁?啥都不会,弄不了直接说不行呗,后来我火了,直接找副院长反应了情况,自己把机器整好了,证明了自己的能力,现在他再也不在我这里安排人了,我估计他肯定知道,如果把我挤兑走,没人能看的了,负责得了这块,最起码我会修机器,我知道是哪里的问题,机器出问题我会第一时间处理,不会麻烦任何人,但是别人的话只能束手无策,就这么简单,我觉得我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也保住了自己的工作,挺不错的,从那以后我每天都特别努力,总是第一个到,一直到现在,领导不敢找我麻烦,也不会对我说啥了,因为他知道,如果把我挤兑走,再来一个人,付出的更多,而且啥都不会,乱搞,我想他也不会让这种事再发生的,否则他真的是……[捂脸]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关键是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有了让你的走得念头,即使耗下去是真的很难熬,身心疲惫。
没有办法,必定条条框框都是限制劳动者的,只能自认倒霉,别人老板都是按照厂里或者公司的制度来办,而且那些制度都是为了打压劳动者的,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给你穿小鞋,比如你在办公室,他们就会调你去搞卫生等,你还没办法反驳,别人要整手下的员工有一万个方法!
单位这种做法摆明了就是不想进行解除劳务合同后的经济赔偿,虽然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单位辞退员工需要进行经济赔偿,但那也是有条件的,你想走劳务仲裁,这虽然合理合法,但是不合实际,所以我劝你早想后路为好。
劳动合同法有这样一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虽然可以根据这条规定进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解除劳务合同后的经济赔偿,但是题主已经说明单位在进行逼着你自己主动辞职。所以不要认为就可以拿到赔偿。单位要想不赔偿有很多办法。而且合理合法。
比如:单位可以通过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进行实施方案,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为由,把你调到无关紧要的岗位,过段时间再说你还是不能胜任这个岗位正式把你辞退,你若不走,可以再把你安排到一个只需要给你基本工资的岗位,你是走是留,你能耗的起吗?到那个时候,你自会主动辞职。
再比如:把你调到一个你无法胜任的岗位,当出现经济上的损失的时候,公司还可以故意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把你告上法庭,要求你进行赔偿公司的损失,说你故意损害公司利益。到那个时候,单位可以把你弄的体无完肤,而且你还没有证据,来证明单位违法。
综上所述,作为员工,永远处于被动地位,不要想着与公司或者单位掰手腕,要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除非所有员工一起反抗一个单位,否则你就是人微言轻,无法成功的。
结束语
所以我劝你还是离开为好,早日换地方。在一个领域工作十几年,要技术有技术,要管理能力,有管理能力。就是一个操作工,十几年的工作也让你成为了熟练工。不愁找不到工作的。
从2月下旬开始我就已经面临你这样的局面了,这样的事情时时刻刻都在上演,只是今年会显得更多一些
这是我工作的第二家公司,今年是我在公司的第十五个年头。
十五年来我早已把自己当做了公司的一份子,从公司刚成立一直发展到现在,我见证了公司的每一个成功和挫折的时刻。
其实直到春节之前,公司的发展都依然不错,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再换一份工作。
可是疫情爆发之后,公司的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来影响并不致命,但是由于之前老板的疯狂扩张,导致现金流本就捉襟见肘,这下更是面临断裂的风险。
于是老板便开始从裁员降薪上做起了文章,而我这个所谓的元老就在其中。
软刀杀人最可怕,工作时间再长,对企业再忠心,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值一提
很多人都会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员工对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在大多数时候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是在利益面前,工作时间太长反而成了一种负担。
由于劳动法对十年以上老员工的辞退有着严格规定,公司如果强行辞退将会面临重大经济赔偿,所以公司开始采取了拖延的方式。
2月下旬的时候,我们便成了被通知暂时不用上班的一员,也不说是辞退还是什么,就让我在家呆着,也不给我安排工作,发工资的时候也只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到这时我也明白了公司和老板想要的是什么,无外乎是要我自己知难而退,主动离职,这样公司就可以不用付出一分钱赔偿。
你若无情休怪我无义,既然公司做出了选择,那就用现实的手段处理现实的问题
其实我们几个老员工的工资并不高,在公司只是出于中游,同时我们也并没有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已经落后于时代,逐渐被社会所淘汰,我们依然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应有的作用,性价比相当高。
后来我们几个老员工一起和公司老板见面谈了一次,老板对实际问题避而不谈,宗旨就是一个,公司并不会主动辞退大家,但是短时间也不会让我们复工,待遇只能按照最基本生活保障走。
既然老板不愿意沟通,也不愿改变想法,那只能和公司一样,看的现实一点,处理的现实一点。
如果你不想主动离职,你可以考虑这样办。
既然谈判没有了余地,后来大家一合计,也定出了几条原则。
1、首先不能主动提离职。
这时候主动离职应该是正中老板下怀,既然你不让我复工,那我就在家待着,到时间不发工资,不买社保,将来就有话可讲。
2、主动工作并保留证据。
每天坚持早晚打卡,主动处理工作,主动响应上级的工作安排,主动给下属安排合理的工作内容。同时将所有工作内容的证据作为保留,证明自己即使没有上班,依然处于工作状态。
3、坚持原则,统一口径。
所有人在和公司进行谈判时,统一口径,坚持原则,可以接受合理幅度内的降薪应对危机,公司如果主动辞退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进行赔偿,拒绝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