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

单位下属有个研究所,是个正处级事业单位。所长是管理五级,正处长级待遇;副所长是管理六级,副处长级待遇。

最近副所长一直闹情绪,原因是不愿意当副所长,想走职称路线。当副所长之前,他已从中级职称聘为了高级。

想当初,刚开始当上副所长时,他心里还东滋滋的。认为自己是副处级领导,是个“官”了。但工作没多久,他就发现了当副所长的难处了:

1.工作特别忙。所长是个年近退休的老同志,啥事都安排他去顶。用老所长的话说,就是为了“锻炼年轻人”“培养接班人”。因此,他是手头工作要做,上级机关组织的会议他要替所长去开,所里本级会议他要主持,分管了几项业务也要负责。

2.管理特别难。他所在的这个研究所,由于历史原因几经周折。撤编、恢复、合并,几番折腾下来,老同志比较多。他属于年轻人。这么多老同志,让他一个年轻人去管理,他感到非常的力不从心。工作上,除了能指挥几个新进来的年轻人和几个外聘人员外,他毫无办法。

3.待遇不升反降。原以为走上领导岗位后,工资会提高一大截。但等发工资时才发现,比原来高级职称领的钱还少几百块。

单位考虑到他搞业务是把好手,当领导不太合适。为了保持单位发展和稳定,就把他调离进机关工作了。编制还留在研究所,享受高级职称待遇。

题主所说的“双肩挑”问题,目前还没有政策支持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数量宠大,人员众多,而职务和职称却非常有限。如果搞双肩挑的话,那“好处”大多都集中到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身上了,很难调动大多数专业人才的积极性。


事业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

职称

本文所称双肩挑就是腐败的衍生物。

双肩挑是指某些单位在评聘职称时,既能享受高的技术职务,也能享受高的行政职务的做法。

双肩挑,顾名思义就是用双肩挑起来的任务或担当。但实际上,恰恰相反,真正做到顾名思义上的人可谓了了无极。更多的是投机取巧、享受特权的做法。

因为,行政与技术是两个不同思维、不同逻辑的成长过程或路线。技术是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研究取得的科学成果。而一个业务单位,行政是以服从上级为天命、做好本单位、本岗位人财物全面工作的事项。包括技术、服务在内的所有工作。行政与技术既有对立又有统一。任何单一的制高点追求,势必会互相对立或抗拒的可能性。即二者不可兼得。兼得就意味矛盾。

或者说,双肩挑就是伪命题,就是胡说八道,或者就是特权腐败的代名词。


事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这种事机关事业单位经常可以见到,但不是你讲的所谓的享受“双肩挑”——两边都占,而是按照这个人的行政级别或职称享受相应的待遇。

机关单位,因为工作原因,需要低级职务高配。比如一个县里引进一个大项目,这个项目是省级,或者是国家级重点立项的,由于牵涉面广,复杂性增加,必须协调各方面关系,包括需要邻县协助解决的问题等等。那么,这个时候正处级县委书记要担当这样的重任,职级所限,很可能不能胜任,就需要配备一个副厅级,甚至是正厅级的县委书记。这个县委书记的工资当然是相应级别待遇,不可能按正处级。

事业单位同样很多是高职称任领导。

比如县医院,他的行政级别只有副科级,最多也就正科级,按照这个职务,工资比主治医师还低。而配备的领导至少是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才能有影响力和号召力,他的工资当然就高不就低!就低谁会干?院长总不可能是住院医师吧?

每个县城的第一中学,他的级别和县医院一样,都是科级或副科级。校长肯定是高级职称的人担任,工资待遇也是按照职称给。

院长、校长除了按职称领工资外,按规定有岗位补贴,但这个补贴最多几百块而已,并不是什么两头占便宜。

事业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


事业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

“双肩挑”这种美事,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条件,既可以当领导,又可以拿评职称,拿职称工资,因为职称工资比管理职级工资标准更高。最典型的像一些高校,副校长可能相当于厅级干部,宁可不要厅级干部工资,也要教授职称工资。这种事,合理不合理,下面从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一一说明,大家自行分辨。

从政策规定上来讲,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管理岗位执行的是职级工资,从管理十级一直到最高的管理一级,第一级又分不同的档次。专业技术岗位执行职称工资,分别从初级到中级、高级,高级又分为副高和正高,其中也分了好多档次。工勤岗位执行专业技术等级工资,从低到高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事业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干部身份,工勤岗位是工人身份。各个岗位之间,执行严格的工资标准,但是,无论是干部或者是工人,只要聘用在某个岗位,就可以执行该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即使是工人身份,通过竞聘,在管理岗位工作,执行的就是管理职级工资,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同样也可以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执行职称工资。岗位工资的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聘用制的改革,已经从实际上模糊了事业人员的干部和工人身份之间的差别,只以岗位区别。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不同,也可以分成两类:管理类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各类岗位的设置,在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比例和数量不同。按规定,管理类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不能低于50%,其他岗位为工勤岗位。管理类事业单位中,不能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尤其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不能高于15%,专业技术类岗位不能超过70%。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中,可以设置管理岗位,当然也可以设置专业技术类岗位和工勤岗位,突出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类岗位为主。

事业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

这三类岗位工资标准中,职称工资是最高的,管理工资其次,工勤岗位工资最低。这也就是管理人员在当领导的同时,还想评职称,享受职称工资的原因所在。在管理岗位,评职称、享受职称工资,被称为“双肩挑”,可以在担任实职管理职务的同时,晋升职称,享受职称工资待遇。当然,这一做法,也是有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双肩挑”人员,不得超过管理岗位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如果已经有人享受该待遇,其他人员需要排队等候。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比例是经常被突破的。

管理阶层利用自己的优势,优先评职称,在当领导的同时,享受最高待遇,也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制的实施,淡化了管理岗位的领导职级,合同期满不能续聘,管理职级不在了,更突出出了职称的重要性。这就使得,一些人员宁可不要领导职务,也要保持自己职称的延续性。这样的现象,还将在一段时期内存续。

事业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


大多数单位,一般情况下,都是“就高不就低”。也就是说,职务待遇高就按职务走;职称待遇高就按职称走。


职务是指组织内具有相当数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职位的集合或统称;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比如某专业技术学校的副校长(职务)是教授(职称),那么他就是职务和职称“双肩挑”。

事业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

所以来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和行政职务可以同时担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和行政职务是没有矛盾的,双方是没有冲突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职务可以由管理岗位人员担任,也可以由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

重点来了:

事业单位可以既享受职务又享受职称待遇,俗称双肩挑吗?

职务和职称不能同时享受待遇。

目前,我国人事管理制度中,实行的是职务,职称分开并行管理的。也就是说职务是管理岗位,职称是专业技术岗位,双方不可兼任,也不可享受其他岗位待遇。

但现实实践中,因专业技术机构需要懂业务的人员担任管理岗位,这样就出现了专业技术岗兼任管理岗位的情况。但兼任管理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只能享受专业技术岗位的福利待遇等,不能享受管理岗待遇。

欢迎讨论!


兄弟,一般我们说“双肩挑”,指的是挑起责任,挑起工作,不是挑起待遇。

你想拿一份副高级技术岗的工资,再拿一份副县级管理岗的工资?

你觉得单位其他人能支持吗?你觉得jw会放过你吗?

另外,我建议你还是瞅准了一个方向努力,现在是越来越规范化了,想两头都占,别到最后两头不占。


是有这个政策,但是也要看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要有双肩挑岗位才能有人员双肩挑。职数最高是不超过领导班子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小数点不进位。但是,有与没有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岗位是可以重新设定的。2022年初开始,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务职级并行要开始了,我们这里的方向是,原则上,只要单位重新进行岗位设定,就不在有双肩挑职数,人社局不批了。不重新设置,还是老办法。但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单位原来只有一个双肩挑职数,已经被人占了。但是后提拔的女领导,也莫名其妙的享受着领导岗位的权利,专技岗位的工资,而且,专技工资还能继续晋级。要不是这次职务职级并行,她觉得走管理晋级更省力更实惠,所以自己放弃了职称,还不知道能继续多久呢。


职务与职称不是同一序列,职务序列为管理岗,职称序列为技术岗。事业单位领导可能存在既有领导职务,又有技术职称的现象,但是,不得同时享受两种待遇,由本人选择一种待遇报人事部门批准后确定。大多数领导都享受技术岗位待遇,特别是县属事业单位,基本没有享受管理岗待遇的,因为管理岗太低。比如县中学、县医院的校长、院长,管理岗都是科级甚至副科级,但这些人基本都是高级教师、主任医师,从工资待遇对比,基本与处级相当。


好事不能两头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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