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涉嫌诬告,涉嫌出租车上强制猥亵王男子,如果法律不惩罚,那所有的那人都会战战兢兢,这是赤裸裸的双标!对男人不公平正义!
怎么看?还能怎么看,我一开始就说不要小看女的,不要看表面说什么,不要看表面表演什么。要扒开现象看本质,表面的一般都不是真实的。
想想两个细节:一是王某四次进入周某房间,二是王某还网购避孕套。有哪一个强奸犯还他妈的有心思有耐性网购避孕套,而且,最终没有用。这违反常理,应了那句话,事出反常必有妖,妖在哪里?
想想什么情景要网购避孕套,有人要求用呗。深夜网购都网购了,结果没有用,为什么?你品,你品,你细品。
你想想那玩意什么样?有圈有套,哈哈,活生生一个圈套吗。
万众关注网络热议,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随着警方的侦查定性,终告结束,拘留15天的处罚。
从警方的定性来看,此女谎话很多,手段层出,有色诱的可能,在中国男人只要和第三方异性发生关系,大概率就是男人的错。
我认为男女单独相处时,女的如果没有热情和好脸色,男的一般不会出现出格之行为,男方都是在女方有暧昧之时,男方才会想入非非。
纵观阿里男员工曲一的表现,我认为属于男人中情绪和控制性属于比较好的一种,作为丈夫应该还是比较忠诚的。
四进四出女下属房间,又离开家中千里之远,最后一刻却能拿着手机点卖逼孕套,而没有发生关系,进行男人的冲动,在没有在规定时间拿到避孕套而能自行离开,从这一点看就做的非常好,从而避免了人生之大难。
我个人认为开房卡和购买避孕套肯定是经过女员工同意,所以警方才不认定刑事犯罪,只给冶安拘留处罚。但我认为如果是在女方一切同意之下,那拘留又是凭什么作出?
如果仅仅是为了平网怒和女员工的不依不饶大可不必,毁掉的男人真的很可怜。
阿里公司是不是该对女员工展开一下约束女员工行为规范的会议,杜绝以后男员工又陷落。
为某人定罪是要相应的证据的。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相应的罪名,当然不能随便给人判罪,这是法治精神的体现。作为旁观群众,我们也要有足够的理智,不能根据情绪和主观意志来施加舆论压力。
作为“受害方”,一定要有主动保留和收集证据的意识。如果有更权威的证据,那么不妨继续起诉。如果有司法腐败的可靠证据,那我们也会支持清除腐败分子。
我看这就是该事件的结果之一。与我之前的研判,大体一致,只是治安拘留略有分歧,但仍在我的认可度内,社会给予负面的评价是必须的!
公安机关的判罚客观公正,不放过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不要以身试法,不要视国家法律而不顾。
法治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