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一对一有偿为学生补习是算家教还是算违规补课?

教师一对一有偿为学生补习是算家教还是算违规补课?

现在的学校老师。出现了1对1有偿为学生补课的现象,对这样的现象大家议论纷纷评价不一是不是违规呀?是不是合法呀?是不是应该取缔一下,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呀?观点是很多的。

有些老师不管在学校还是在校外,都在为某些特定人群补课啊。他的教学能力非常强,他的名气非常大,他的水平非常高,很受学生欢迎,特别受家长的信任。他不给一班人补课的。他给领导家的孩子补课,他给亲戚家的孩子补课,他给好朋友家的孩子补课,他给有些企业家的孩补课。他自己也不要钱,可是这些人给他的钱特别多,每年可以达到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还给他高级轿车,让他开着到处跑,为大家服务。他交往的这些人水平也很高,见识也很高,看得也很高远。这些人认为一个人有能量就要释放出来,有能力就要表现出来,高水平的教师就要培养高水平的人才,高水平的教师付出之后就要得到高报酬,这个就是对知识的尊重。如果总是征求每一个人对老师补课的意见和看法,根据这个来制定法律,那也未必都是好结果啊。有些人没有钱,总希望老师24小时能够为学生免费补课,而且是1对1补课老师做不到啊。

上面的情况可能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吧。没有人告密,没有人揭发,补课的老师,过着太平的日子,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价值,释放了自己的能量,也帮助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幸福程度是相当高的。这在一些发达的城市,这在一些一线的城市是有些数量的,不知道数量有多大。

另外一些老师在家长的要求之下,也是给学生搞一些有偿补课。老师无法拒绝就给学生补补课。老是不要钱。老师嘴里说的不要钱,不知道是不是发自内心,真的补课的时候没收钱补完以后也没要钱。但是家长给送了点东西或者给送了点钱,给了一些补偿,这样也平安无事,类似于两情相悦呀,类似于公平交易啊,相安无事,挺好的呀,家长也满意,学生也满意,老师也平安呀。

最可怕的,最讨厌的,最糟糕的,就是违法补课,违规补课。有些老师在上班时间给学生个别补课也要收钱的,而且收的特别多。有些老师在8小时以外自己搞一个培训班也在补课,收的钱也特别多。孩子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对孩子好一些,在各方面给予照顾。孩子不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给孩子找茬子,歧视孩子。这是见钱眼开的老师,这是缺德的老师,这是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老师,应该举报,应该处理。

现在还有一种情况,是允许有偿补课的。公立学校的老师在学生放学之后经过家长同意和家长协商之后,把学生放在学校里,老师给孩子们讲题,给孩子们补课,陪着孩子们上自习,陪着孩子们开展课外活动,让孩子们多学一些知识,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家长支出一些费用。这个是合乎规定的,既解决了家长无法照顾孩子的问题,又让孩子平平安安的度过了放学后的一段美好时光,培养了孩子的爱好,提升了学生的能力,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这个应该提倡的。

还有一些地方在探索。晚上孩子来学校上晚自习和家长签订一个合同,家长要送来,自习下了之后,家长要把孩子接回去。家长愿意给老师出一些费用。当然这个费用相当低,相当低比社会机构的培训班来说,相当于1/3或者1/10。这个还是比较受到家长欢迎的。因为家长忙碌,家长的文化水平有时候也有限度,没办法给孩子辅导功课,晚上把孩子放羊也不是个事儿,在学校上个晚自习也可以的,效果还是挺好的,划得来的呀。

所以一提到有偿补课这个事儿,有些人就骂老师,有些人就骂学校。这个是毫无道理的,这个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不明辨是非的人发发牢骚而已,表现一下情绪而已,不能解决丝毫问题的。一个冷静的人,一个理性的人,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愿意解决问题的人,肯定要面对问题,肯定要分析问题,肯定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根据每一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想方设法去合情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去合法的去解决这个问题。

不知道我的感受,有没有说错的地方,请您多多批评。

非常感谢您读我的思考,也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批评和指教。


学生有补课需求,老师有补课供给,双方自愿交易违规吗?

市场经济不允许买卖一切。比如人体器官不许随便交易,鸦片不能公开交易。因为它有毒,对人有害。

有偿补课有什么危害呢?

第一,收费,加重家庭负担,对国家社会无什么贡献。再怎么补课,清华北大还是固定的招生名额。只是补课的学生通过变向花钱进入大学,把没钱补课的学生挤下去了。这是不公平的竞争。花的钱是家长的,有拼爹之嫌。

第二,出现贫富差距。都是大学毕业生,甲在政府上班,无补课收入,乙在学校上课,有补课费,长期这样,以后谁还去政府上班?

第三,大街上这么多培训班,会造成他们失业下岗,不利于社会稳定。

总之,有偿补课,害民误国。万恶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允许补课,人民对此非常不满意,激化社会矛盾。


一对一有偿补习,是家教行为,与补习无关!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果没有利益,谁会一对一的去给学生补习。现在我孩子的老师,周日下午早去学校,可以针对不会的难点问题进行讲解授课,孩子们可以自由选择早去或晚去,纯属自愿,这才是补习!

关于是否违规,还要看当地教育部门是如何规定的。如果规定在职老师不能有偿上课,那就是违规!现在全国也基本都是这样规定的。但是老师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要养家糊口。关键还是将老师的工资待遇提高到一定程度,再来关闭有偿补课的大门!毕竟老师是祖国花朵的老师,是道德的风向标!如果老师都不遵守规定,如何来教书育人,如何让孩子去遵规守纪!


不管家教还是补课,现在肯定是违规的,你可以参考最近太原刚刚处理的三位老师吧。

如果没人举报,可以忽略不计。


暂且不去判断是家教还是违规补课,说点题外话。别的行业下班后打工挣点儿钱算不算违规?为什么教师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挣点钱就是违规?说白了,一是有些家长心理不平衡,我的孩子玩儿,你的孩子也不能学,你的孩子不能超过我的孩子;二是社会培训机构后台硬,孩子都跟老师补课了,我的生源哪里来?如果真是减轻孩子负担,那就不允许一切课外培训,让孩子们快快乐乐地玩儿吧


不建议任何形式的家教或补课!

其实,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每个学生都应该量力而行,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干自己适合的工作……

换句话说,喜欢学语文的,多背古诗,有能力解析几何的,就从事数学研究!所谓教育,就是发掘每个学生自己的擅长与潜力,不一定是批量化生产千篇一律的标准人才,那么,学生在统一时间统一模式下接受检验与测试,然而几乎每一个家长都想自己的孩子插个行,站在别的小盆友前面,通过家教或补科或其他方式来打破原有的排队,没有几个家长愿意接受现状,三十名的想二十,二十名的想十名,就算第三名还要继续进步,而不能接受丝毫起伏与倒退,事实上是不科学的!

大环境如此,很难改变,样样都想比人强,本身就是一种不健康的思想与行为,还美其名曰上进、好强,其实,人生大可不必如此,随遇而安,量力而行,健康生活,永享天福……


有偿补课应该客观公正的分别看待:

如果所教学生是你自己正代的学生,有偿补课就是违规的。无论何种理由,家长是否自愿,有偿收费都是不应该的,因为家长反映有些教师上课不讲,下课有偿补课是非常不能容忍的事,即使你不属于这种形式,也是有口难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所以,劝亲爱的老师们,无论如何不要顶风作案,自食其果,自讨没趣。

如果补课的不是自己所代学生,按理说,如果家长强烈要求,心甘情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无可厚非,但是,谁又敢保证家长不会反水呢?一旦家长举报,谁能给你说清楚呢?所以对这种情况,要么不要补,要么无私奉献,千万千万不要收费!识时务者为俊杰。

另外,校外辅导班请你去补课,也不能要工资,因为家长反映强烈,老师和校外辅导班有约定,有契约,这一点也是难以辨别的,千万不要淌不趟浑水,明哲保身,洁身自好。

总之,在目前这种高压状态下,千万不要干傻事,想要补课,就无私奉献吧!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低下最神圣的职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吧!


只要上课好好教,不强迫,在下班休息时间利用自己的技能挣点外快也无可厚非!最好是给其他区域的学生补,就不存在课上不教课下教的说法了!当然必须杜绝教师推荐补习班这种行为!这样也能断了补习班和老师之间的利益勾结!如果是家长主动求老师的,那需要签订合同,别过后倒打一耙!前提是政策得支持[捂脸]这样即可以满足有需求的家庭,也可以让老师增加收入!都掐死可能吗?那是气话或者妄想!就像想再来一次打土豪分田地一样,人家有钱就要请家教,你能阻挡?!最开始补课的就是有钱人!


给学生补习功课不论其是1对1还是1对多,只要是教师提供的服务是有偿的,那么就是有偿家教,就违背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我们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教师可以对因学生生病或成绩不理想,对学生进行辅导和个别补课活动,这种补课形式必须是基于无偿的。也就是说这种补课不能有经济的往来,不能收取补课费。

至于笔者提到是家教或是补课?应该准确的说既是家教又是补课。所谓家教是区别于学校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也就是说在家庭内对学生进行教育不论教育方是家长或者是老师。而所谓补课是指在正常学习时间以外,对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进行课业辅导的形式都称其为补课。所以说有偿家教即时家教也是补课。

现如今很多老师尝试这种所谓的有偿家教,倒也不一定是补习自己班级的学生,应该说是满足社会上的一些家长或学生的课业方面的很大量的需求。但是因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却很大。

之所以要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活动,是源于这种家教形式弊端很多难以把控,难以杜绝因此而产生的教师本职工作质量和精神下降的状态。对其他学生也会造成教育有失公平的问题,社会上对老师群体的声誉会下降。

基于此而言,教育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内容的涵盖面非常丰富,从课程开设到家庭作业,从敬业精神到工资福利等等,任重而道远。

在职教师还是不要强行去闯这个红线,为了几个散碎银子丢了工作不值得。


谢邀!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你解困,少一些烦恼。是家教还是补课都不是判定违规与否的标准,常言道,学者必有师,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何罪之有?那么违规与否的标准窃以为有以下几点可以参考?一是这种行为的目的或初衷是什么?如果是为了满足行为双方的共同利益就不是违规。二是这种行为的表现形式,行为关系双方的自由、自主、自愿、不损害彼此利益并形成协议,而且不会引起社会负面影响,扰乱社会教育秩序就不是违规。三是这种行为当事人双方都有自主完全行事能力及行为合法的身份,如果行为双方有未成年人应当与其监护人形成以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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