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房子做民宿怎么能算违规改变用途?如果把房子推倒将宅基地改作他用,就称为违规改变用途了。
只有城里人去农村租的农民宅基地房子是合法取得,以租赁或转让的方式做民宿是《土地管理法》允许的,也是有利于城乡互联互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利于农村土地增值、搞活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房子做民宿算不算违规改变用途?
许多城里人厌倦了城市的喧嚣,在节假日或者周未都希望到农村去过上几天。也正是因为如此,民宿变得越来越热门,许多人看到其中的商机,到农村去租房子搞民宿。
但是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的宅基地建房子做民宿算不算是违规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呢?其实这是一个问题。
农村的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政策性的福利。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但是使用权是属于农民的。宅基地不可转售他人,如果农村人户籍迁离农村以后,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是不允许进行翻修翻修,同时,如果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垮塌后,宅基地重新收归村集体所有。
但是农村宅基地出租给城里人建房子搞民宿,算不算是违规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呢?
宅基地只能用来建设农民住宅,不能进行商业活动。而民宿却是最典型的商业行为,如果是租用宅基地来建设民宿,肯定是不合法规的,已经算是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但是,如果是农民自己修建民宿,然后再转租给城里人可以吗?
自然是可以的。农民自己建房,宅基地是农民自己在使用,不管建设什么样的住宅都是允许的。而修建成民宿后再转租出去,自然就是可以的,这样就不属于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总结起来就是如果宅基地是农民使用就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将宅基地转租给城里人,让城里人来建设使用就不合理的。农民如果将宅基地使用了,修建了住宅再转租出去,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农村闲置房屋越来越多,像我们这里,甚至有四五个村子合并为一个村子,就这么多村子合并起来,总人口也就几百人。现在的农村空心化太严重,而民宿的出现,无疑是盘活农村闲置住宅的一个不错的方法。
谢邀请: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房子做民宿,只要不拆、不建,完全可以,不算改变用途!并且有力的帮助了农民的合法收益,把农民的闲置宅子变成了月月有租金的宝地,农民喜出往外,我为这一举动点赞支持。
这怎么能说是违规?这是三全齐美的事,第一农民进城了房子长时间闲置对房子不好,租出去既对房子有好处又得到收入,第二满足了城里人创业的心愿,給他们提供了方便,第三活跃了农村的气氛,还能带动旅游业,这是多好的事,怎么能说是违规?人家是租用又不是买卖,违哪条规了?
只有城里人去农村租的农民宅基地房子是合法取得,以租赁或转让的方式做民宿是《土地管理法》允许的,也是有利于城乡互联互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利于农村土地增值、搞活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明租暗买!此类事甚多。不仅违规,更是违法。
我觉得不算。不但不算,还应该鼓励。现在农村是“儿女往城里跑,老的也得跟着跑”、“城里没有房,没人给你当新娘”、“子女的王子和公主,老爹老妈是保姆”,造成了许多“空心村”。而城里呢,又向往过田园生活,到农村租几间民宅、租种几亩地,体验农耕生活。农村人、城里人各得其所,还使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何乐而不为?何推而不举?
农村土地改变用途,在现代主要指的是把农村耕地,也就是农业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把建设用地改为农业用地,目前还没有人去做。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农村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做民宿,只是改变了宅基地房子的用途,即把农民自住生活改为向城里人出租,由城里人进行商业性经营。宅基地仍是建设用地,房子则是既有居住性质又有经营性质。宅基地建设用地性质没有改变,房子的建筑物性质没有改变,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做民宿,在大概念上不算违规改变用途。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做民宿,毕竟改变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的使用方式。农村宅基地是为农村农民居住而设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主要为农民居住用途。而把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先出租,再由城里人进行商业化经营,无疑是改变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方式,存在城市资本进入农村的问题,这个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给予指导加以规范。只因为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做民宿不算违规改变用途,就无所顾忌地让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现代还不能成立。
农村人到城里买房和租房算违二吗?
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房子,农民可以自由出租给任何人,合法居住,合法开办家庭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