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 自己买过很多的运动鞋,因为感觉舒服,后来被前男友pua 过穿着还有鞋子,所以就给自己买了一双皮鞋。
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买了很多皮鞋,均价200-300一双,但是平均寿命在三个月以内。
被淘汰的原因是蹭掉皮,或者是已经非常褶皱了,因为虚荣心作祟,感觉十分丢人,所以就一直的买鞋扔鞋中度过了。
今天晚上路过街道的时候,看见昏暗的灯光下再卖鞋,看着脚上已经褶皱蹭破皮的鞋,再看看虽然一双双横七竖八,乱放的干净鞋子。
想要换电脚上这双鞋子的欲望更加强烈了。再一听老板的报价100元3 双就更是迫不及待的买了三双。
100元买三双鞋这件事,让自己反思很多,一是工资一个月2000多但是为了面子花两三百买鞋。这件事情未免有些过于。
第二件事自己竟然感觉一百元便宜,想想一天的劳动所得,有的时候还换不来三双鞋就好觉有些可笑。
其实有的时候并不是自己挣的多,而是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已经忘记了肉疼的感觉,还有挣钱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