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莲湖中央广场开工的日子,开工当天,热闹非凡,持续燃放礼花炮竹达半小时,最引人注目的是,该楼盘的四周,被当地石鼓区政府部门送来的条幅红彤彤挂满了整个大楼祝贺该项目开工,引来众多市民围观。
送来这些条幅单位的有:石鼓区区委、石鼓区人民政府、石鼓区人大、石鼓区政协、石鼓区财政局、石鼓区发改局、石鼓区住建局、石鼓区自规局、石鼓区城管执法局、石鼓区青山街道等多家单位。
对此,有网友质疑,楼盘开工挂多家政府部门祝贺条幅,这是“开发商面子大”还是在涉嫌虚假宣传和自我炒作?
据了解,“企业搞庆典悬挂条幅,要合法合规,要根据悬挂的高度和内容、区域,报当地气象局和城管、工商等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就本次衡阳市石鼓区莲湖中央广场开工庆典,各政府部门挂空飘条幅庆祝企业开工行为,有网友认为:首先,开发商开工悬挂空飘条幅是否经过行政审批手续,如果有审批手续就是合法的,可以悬挂。但也须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施放回收安全;如未经批准,擅自悬挂空飘条幅将面临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其次,各政府部门以条幅署名方式,来为企业开工庆典“镇场子”、“站台子”等都是不妥当的。政府部门属于国家公立机构,代表政府形象,不论是出于招商引资的要求,还是出于其它目的,为企业开工庆典悬挂条幅祝贺,都会引起广大市民群众的误导,引发不良影响,也有违上级文件要求。当然,如果是有关人员冒用政府公权单位的名义作虚假署名,就另当别论了,就属于涉嫌虚假宣传了,行政主管部门还是可以追究责任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