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的业主们,在2017年至2018年间,商议着加装电梯的大计。这44户业主中,有32户都同意了这个决定,然而,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却因为对加装电梯有异议,选择了在绿叶繁华的3楼安静地生活。
郭某并没有出资,他就像一只孤独的燕子,在电梯的蓝图上留下了微不足道的空白。然而,当这个电梯在一年多后的2019年投入使用时,郭某却像变魔术般地出现了。他带着期待,希望能补交集资款后使用这个电梯。
然而,32户业主的反对像潮水般涌来。他们认为,郭某当时的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了一年多,现在当然不能轻易地让他使用电梯。这个争议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让人感到既无奈又惋惜。
在郭某的请求下,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据筹资方案,他已支付了10077元用于加装电梯。然而,他希望在支付这笔费用后,能与32户业主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郭某的诉求似乎合情合理,但法律上是否支持他的请求,还需要经过详细的审理和判断。如果他的请求得到支持,那么他在电梯的加装和后续使用中将与32户业主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如果他的请求被驳回,他是否会继续为电梯的使用和维护付出相应的费用呢?这一切都将在接下来的审理中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