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信用卡的普及率越来越高,每个人都拥有一张、几张甚至十几张信用卡。信用卡先消费再还钱的模式解了许多人的燃眉之急。这样的模式也容易滋生用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人,最终造成持卡过度消费,持卡人最终无力偿还。
生活中,因信用卡还款逾期,导致征信出现问题,贷款办不下来的案例时有发生。
即便如此,还有很多人表示:借钱不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贷款,跟银行不产生关系,银行又不能拿我怎么样!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案情简介
前不久,我县人民法院办理过工商银行与王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工商银行依法向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我县人民法院通过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财产申报令,责令其申报财产,履行义务,以及告知其拒不申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王某一直拒不配合且未申报财产。
在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的妻子张某名下有车辆登记且银行账户上有存款,立即对其账户实施冻结并作出罚款的决定。随后,执行干警再联系张某做通她的思想工作,并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最后王某主动到法院缴纳执行款以及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罚款。
法律分析
财产申报: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收到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和变动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珍惜信用,以免“失足落水”
我们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的时候,银行都会要求大家将能够送达通知的地址及电话都填好,而且银行工作人员还会告诉你如果更换地址和联系电话需要书面通知银行。在未按期还款的情况下,银行将通过上述持卡人所留的地址进行催收。
根据现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
因此,小编提醒大家,享受信用卡便利的同时,也要记得按时还款。面对庄严的法律,请大家务必珍惜信用,以免“失足落水”,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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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热线预告
(仙居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武斌 )
8月18日,也就是明天上午10:00——11:00,仙居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武斌将上线“101阳光热线”节目。他将就金融审判、关于破解执行难、落实最多跑一次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氛围等问题与听友做直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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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热线:87785588 595599(政府网)
101阳光热线
替百姓说话 为政府分忧
主办单位:仙居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栏目定位:仙居政务公开舆论监督类直播栏目
主 持 人:兮兮
直播时间:工作日周五上午10:00——11:00
重播时间:双休日上午10:00——11:00
节目热线:87785588 595599(政府网)
上线时间如有调整,请参照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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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监制 | 李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