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
无语凝噎!“校园霸凌”屡禁不止。
3月22日据新京报,海南临高13岁女孩遭霸凌,相关和2023年门已介入调查!施暴者已找到都是一些未成年人!
3.23日,网上流传“衡水桃城中学i一名学生遭遇校园霸凌,被捅7刀”引发了广大网友关注。
每一次霸凌事件的处理结果千篇一律:海南临高“霸凌”事件也不出意外。果然是参与霸凌的学校校长免职,班主任老师停职处分!学校整顿。参与霸凌的孩子则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家长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当被霸凌的孩子还躺在医院里,参与霸凌的孩子已经在课堂上课了。
海南临高霸凌者家长对于霸凌事件:小孩子调皮,该陪就陪!说的理直气壮。
难道教育只是学校校长和老师的责任吗?为什么每次“霸凌”事件承担责任的都是他们?
10年前,我在一处农村学校担任六年级班主任,班里有一个男孩用刀子捅了另一个小孩(幸好只是很浅的伤口)。请来熊孩子的家长,家长一个劲的跟老师解释:不是我儿子干的事!我儿子是那么听话。
这熊孩子终于毕业走了。有一天听他同村的老师说,还记得***吗?在外面打架,回家跟他爸爸要钱,他爸爸不给,他纠集了一帮混混把他自己家的门窗、锅碗都砸了!
这熊孩子真是出息了的能干了!再后来就听说他父亲因为常年生气上火,得病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免于伤害,现在却成了这些“小恶魔”的保护伞。每次出现问题,都是“我是未成年人,我无罪”,“我家孩子还未成年,听候警察处理”……最后,熊孩子照常上学上课,家长赔偿医疗费了事,校长免职,教师受处分。
这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