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每年他都会无偿代理一些冤案,但是是有三个条件的,首先就是足够冤,第二个就是足够穷,第三点足够诚,他认为跟他提出这个条件的这个当事人,然后三个条件都不符合,所以他就没有接,如果说论名声,在法学上他的地位已经很靠前了,如果论财力的,他有自己的律所,财务上已经实现了自由,所以他现在接案,基本上都是很佛系的,他就是喜欢那种疑难的案件,越是有挑战性,他就越是能激发起他的一个挑战欲。
第一,他认为劳荣枝案存在很多疑点,而劳荣枝本人就像是一个谜,第二,媒体的报道都无法解释劳荣枝的犯罪动机现,现实证据也无法印证出劳荣枝到底参与了哪些犯罪行为,第三,作为证据科学专家,他喜欢研究疑难证据,而接手劳荣枝案就能接触到第一手的材料,这个机会很难得,这也是他的专业爱好,与被告人的对错无关。
现在也是有很多动作不断,劳荣枝本人不想死,他的家属也不想她死,但是作为被害人家属来说,他们很多人都放弃了经济赔偿的要求,他们的唯一的诉求只是希望判劳荣枝死刑。所以从这种种点点来看,法律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真的是很重要的,法律也是维护我们每一个人。最后的一个安全防线,但是至于结果,还是要以法律为准,对此,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