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适用对象
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等。
管理要求
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联系、给予指导、协助就医,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上级医院与城乡社区的快速转运通道;心理援助、个人防护。与居家治疗人员接触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尽可能保持 1米以上距离。
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Ct值≥ 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 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宝应电视台《百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