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15块起争执,女子打了送货工人一巴掌后,夫妻2人被当街捅死 ”河南郑州,女子系购物中心的商户,因进货需要,女子找来搬运工人李某并约定15元价格,为其拉货。在拉货过程中,2人因车费问题发生口角,女子便打了李某一巴掌。
回到家后,李某越想越生气。于是,李某便从家里带上一把水果刀,回到购物中心寻找女子报复。根据现场监控显示,李某在购物中心门口徘徊五分钟后,突然发现准备回家的女子与其丈夫。随后,李某手持水果刀冲向2人,并捅了女子两刀、丈夫一刀后,逃离现场。后导致丈夫当场死亡,女子在现场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警方介绍,李某捅向的都是人体要害部位。警方在接警后9个小时将李某抓获归案,并以故意杀人罪将其刑事拘留。(来源:民生频道)
以案说法:
无论如何,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只是李某的行为,太极端了 要知道,被打是可以报警讨回公道的,可李某为什么要由被害人变成被告人呢?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冲动 可冲动是魔鬼啊 为了几块钱发生争执,进而杀害两人,甚至可能要付出3条生命的代价。真的值得吗?
很明显,本案李某携带、并手持水果刀捅向夫妻2人身体要害部位(如心脏、颈部)的行为,是对被害人的死亡持追求、放任态度的。即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要构成要件。因此,警方以故意杀人罪立案,是毫无疑义的。估计李某的最终刑罚也是以本罪来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且致被害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除了刑事处罚外,如被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的,李某还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本案李某是否属于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是指行为人本无杀人故意,是受被害人言语刺激或挑衅后,在强烈情绪的推动下,进而失去理智、失去控制后实施爆发性、冲动型杀人行为。
可本案李某系与女子发生争执几小时后,携带水果刀,有预谋的报复杀人,且女子其丈夫与李某本无任何交集,因此,本案并不属于激情杀人。
相信以李某的经济能力,是很难办到通过经济赔偿方式,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也就是说,李某就算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的话,被警方抓获归案的李某,也很难具备自首、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从轻处罚情节。那么,在造成两人死亡的情况下,李某最后的处罚,大概率是以生命为自己的冲动来买单了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就本案而言,假如女子不动手打人,或李某理智维权,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但双方均未能做到,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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