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合法吗?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

为什么会有打假人呢?又为什么会有职业打假人呢?当下总的来说,我们的市场还是生产驱动型思维,而不是消费驱动型思维,所以各方面更多地支持生产端的权益(哪怕是假货生产者的权益),而漠视消费端的权益。所以才有了职业打假人这种怪胎。

近日,“职业打假人故意买150份熟肉,举报三无判赔5万”的新闻,将职业打假人又推上了风口。所谓“职业打假”是指通过购买或消费假冒、不合格产品或服务后依据法律获得惩罚性赔偿,并以获得此赔偿收入为主要营业收入来源的职业活动。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打假已经衍生成为一种营生,一种赖以生存的手段,并逐步形成以维权为手段、索赔为目的的职业打假群体。

打假人合法吗?职业打假人索赔算不算敲诈?

2021年7月,邵某在王女士开设的微店上购买了一批食品,其中包含粉蒸肉、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合计150份,每份折后单价30元,支付时使用了微店现金红包0.84元,共计实付4499.16元。货到后,邵某将收货过程全程录像,指出上述货物包装均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是“三无产品”。随后,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退还货款4499.16元并赔偿44991.6元。一审法院认定,王女士售卖的土特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支持邵某以上诉求,王女士不接受判决提起上诉,近期,重庆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首先,销售三无食品,肯定是不容姑息的,食品涉及到消费者的安全问题,不出问题则以,为问题就可能是大问题。其次,王女士背后是一家正规注册的食品公司,并非小作坊,更应该明确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及规范,而不应该在出了问题之后再去重视。最后,按照王女士称,邵某是先买了三份,后又买了150份,邵某的心思也是路人皆知了。

职业打假的根源在于法律在消费领域和食品安全领域的制度设计上确立了“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退一赔一”条款和依据《食品安全法》的“退一赔十”条款。法律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是意在加强对处于弱势的消费者的保护,但也正是“惩罚性赔偿”制度催生了职业打假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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