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高达上万亿的高负债率,多家开发商“爆雷”,这些爆雷的房地产开发中不乏大型央企。开发商爆雷,直接的后果是项目停工,楼盘不能如期交付,甚至交房时间遥遥无期,造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显然有如晴天霹雳:好不容易凑够首付,欠着银行数百万,每月还着高额的贷款,就等着交房那一天,能有个自己的家,却发现自己辛辛苦苦打拼挣的钱,最后很可能打水漂,一无所获。
那么,购房者该怎样挽回损失呢?
住建部和贷款银行对开发商的资金使用是有监管义务的,而且这种监管义务是实质监管,不是程序监管。贷款银行除了和购房者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外,还要和住建部、开发商签订三方协议,首付和按揭都要放入指定监管账户,住建部和银行一起对开发商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开发商支取钱款得经住建部和银行审批同意了才能操作。此外,住建部对开发商的施工也负有监管责任。
楼房烂尾了,受害者们除了通过停贷的方式自保,还可以主动出击,行使作为购房者的知情权、监督权,要求住建部、贷款银行、开发商提供放贷过程、资金监管过程、资金使用过程等的真实证据,以核查这个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放贷、资金监管不合法、资金使用不合法等行为,为进一步维权做准备。
停贷对受害者而言是进可攻退可守的策略,如果开发商继续施工或者有新的开发商接手了工程,工程复工了,受害者们可以继续还贷;如果没有人接手工程,彻底烂尾了,受害者们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这种情形下,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及判决,应由开发商将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银行,受害者们无义务继续还贷,但首付和之前的还贷可能就打水漂了,虽然法律规定了开发商有义务返还受害者的首付和之前的还贷本金及利息,但是开发商大概率是拿不出这个钱了,最终可能会通过破产清算、重整等方式解决债务。
复工和彻底烂尾的可能性都有,无论结果如何,希望你们能挺过去,有很多人和你们站在一起,为改变现状而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