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案底”专指当事人的人事档案,这个档案跟随当事人流转,对当事人求学、就业,甚至子女的某些选择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是跟随当事人终身的。但既然是“跟随终身”,则一旦死刑犯被执行死刑,这个狭义的“案底”也就到此为止,要“截档”、“销档”,从已不在人世的当事人户籍、单位等相关“档案存留处”撤除。这个“案底”事实上还是会影响到下一代的,比如子女升学、就业,父母有“杀关管”纪录的,就会受到一些有形无形的限制。
广义的“案底”则是指当事人的刑事记录档案,包括案由、侦查笔记、预审记录、当事人供述、庭审记录、判决及执行结果,等等,这是对刑案当事人及其案件的官方资料,是刑事历史资料、档案的一部分,即便当事人已经不复存在,只要保存这些资料的单位历史仍然延续,这些资料就会一直保存下去,供需要者作为历史记录检索和参考。这种“案底”叫“留档”,严格说,其真正的“责任相关方”是负责机构,而不是刑案当事人。
一般我们口中所说的刑案当事人“案底”,主要指前者,一来只有前者和当事人的命运直接有关,二来只有前者的“案底”可以留也可以不留,而后者的“案底”其实不管留不留都是“留”在某个地方的,人死了固然仍存在,人活着、不给予或免于刑事处分者,其实也“留”在了某处,只是不塞进你人事档案袋而已。
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案底是有的,下一代也是会影响的。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一个人这一生仅仅有一个身份证号码,那么这个号码是要跟着一个人一辈子的,那么这个人一旦有了犯罪记录,被执行了死刑,即使这个人死了,但是这个身份证号码是不会随着这个人死亡而消失的。那么被执行死刑这个案底就在这了,那么这个时候这个罪犯的下一代,需要进行政审的时候,他的父亲母亲是一定的,而且父母的身份证号码也是一定的,这个时候查一下身份证号码,就知道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了。
再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逮捕前死亡,那么公安机关在调查结束之后就撤案了,因为没有走到法院判决这一结果,最后就不会再这个犯罪嫌疑人的档案中出现犯罪记录这一点,所以这个时候调查的话,只能说这个人曾经涉嫌犯过罪,但是没有犯罪记录了,毕竟是涉嫌,法院最后没有给这个人进行过定性。所以说,这个时候一般形象就不会很大了,尤其是对下一代来说,可能就不会那么深究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
人虽然被执行死刑,户籍也已注销,但犯罪记录却没有办法抹去。能够被判处死刑,那基本是极其严重的犯罪,或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这将会影响到子女日后的政审和发展。
有.户籍电脑里档案是长期存在的
肯定有。
必须有!!!
案底存在,将影响家人子女,就业,服兵役等因素。
绝对有,只要司法机关档案馆不发生重大天灾人祸,档案管理人员认真负责,重要档案是永远不会被消逝的。
人都没了 还在乎有没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