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阶段性社保减免政策 北京将对5大行业实施阶段性社保缓缴,谁能享受?详解版来了

5月8日,北京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等9部门联合发文,将对5大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5月9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网上申请缓缴。

这对疫情影响下的企业来说绝对是个利好消息。这几个重点问题,企业需要关注:

一、哪几个行业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

二、缓缴的险种包括哪些?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三、缓缴对个人有影响吗?

此次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是单位应缴纳部分,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还需正常按月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

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四、缓缴的实施期限有多久?

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2022年4月至10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怎么确定单位是否具有缓缴资格?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参保单位在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名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综合认定参保单位缓缴资格,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

参保单位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参保单位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如何申请缓缴?

(一)符合缓缴资格的参保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提交缓缴申请。

各行业社保代办机构负责通知所管理企业,并受理所管理企业的缓缴申请相关事宜。

(二)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参保单位,可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承诺所属行业分类,自承诺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经核查参保单位确实不符合缓缴资格的,未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参保单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至10月相关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

申请缓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

七、如何结束缓缴和补缴?

(一)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缴清。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参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结束缓缴,也可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

(三)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如实记录。

[责编:李莉芹]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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