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宁市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延续限制车辆、行人出入的通告

为强化主城区静态管理,有效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四个行政区(包括东川园区、南川园区、海湖新区、生物园区)分别限制车辆、行人出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管控的时间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2日24时(每日全天候24小时)。

二、限制管控的区域和节点

以西宁市城东区(包括东川园区)、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区域外围道路为节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驶入和驶出各自管控区域,不得跨区出入活动。

1、城东区(包括东川园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杨沟湾、东新路、湟中路的互通口;G6京藏高速公路与峡口路、民和路、站东巷、站西巷的互通口;凤凰山快速路与湟中路、德令哈路的互通口;峡口路与杨沟湾互通口、峡口路与民小公路交叉口;峡口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五一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花园北街与东关大街交叉口;花园南街与前营街交叉口;花园南街与夏都大街交叉口;昆仑东路(群星路)下穿隧道东口;南小街与昆仑中路交叉口;昆仑东路与建新路交叉口;建新路与南山路交叉口;省道S102线与沙塘川桥交叉口;南辅路大寺沟交汇口;祁连路与大寺沟桥交汇口;滨河南路与五一路交叉口。

2、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沈家寨的互通口;西塔高速公路与沈家寨、奉青路、南川工业园区的互通口;凤凰山快速路与劳动路的互通口;长江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五一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昆仑东路(群星路)下穿隧道西口;总丹公路3公里处;徐湟公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西久公路与美玉桥交叉口;香格里拉路与南川西路交叉口;香格里拉路同仁路高架桥上桥口;南川西路与砖厂路交叉口;十二号公路与园树巷交叉口;十二号公路与西山一巷交叉口;长江路与昆仑桥交叉口;长江路与西关桥交叉口;长江路与五四桥交叉口;长江路与大同街交叉口;长江路与七一路交叉口。

3、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通海路的互通口;海晏路与海湖路交叉口;新宁路与秀水路交叉口;小桥大街与祁连路交叉口;昆仑桥东西双向上桥口;同仁路高架桥通往各方向的上下行匝道;凤凰山快速路羚羊路、行知路、通海路上下行匝道;富兴路西宁市中医院门口;国道G109线堡子村村口;国道G109线佐署桥口;昆仑大道西延段与西城大街交叉口;昆仑大道与湟水路上层桥交汇口;柴达木路与湟水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湟水路地面交汇口;五四西路与湟水路上层桥上行匝道;柴达木路与通海桥上下行匝道;海晏路与通海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文苑桥交叉口;海晏路与文汇桥交叉口;美丽水街与文亭桥交叉口。

4、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南辅路大寺沟;祁连路大寺沟桥;长江路报社桥;昆仑西路延伸段湟水河特大桥处;昆仑西路延伸段与湟水路交叉口;国道G109线巴浪村村口;鲁云公路李家山拱门处;三李公路海子沟大桥处;宁大路孙家寨村口;海湖大道与致远大街交叉口。

除上述主要节点外,四个区域外围道路相汇的其他支路巷道同时管控。

三、限制管控的车辆

限制管控的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本区域。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新闻采访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2、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持核发的《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大型工矿企业原材料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应急抢险和公务运行等任务的车辆经现场核查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五、管控方式和要求

1、所有车辆、行人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的执行标准,除核酸检测、看病就医、派人采购等政府统一有序安排的需求外,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不进入公共场所,坚决杜绝聚集乘车、人员扎堆,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2、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同仁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所有过境车辆禁止通过各互通口驶入主城区。

3、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停运,禁止驶出各管控节点。

4、主城区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

5、遇有看病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在核验“双码”、测量体温后,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优先通行,公安110报警平台、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并已开通电话救助服务。

6、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7、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17日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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