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内政部发言人(spokesperson)今天(6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5:35)说:
“6 月 17 日,经过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the Magistrates Court and High Court)的审议,下令将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Assange)先生引渡到美国(Extradition to U.S.)。阿桑奇先生保留正常的 14 天上诉权(appeal) ”
这样就表明了英国政府已批准将维基解密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引渡到美国,他因出版数十万份机密军事文件和外交电报而被通缉。
发言人说道:“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法院没有发现引渡阿桑奇先生会是压迫性、不公正或滥用程序。他们也没有发现引渡不符合他的人权,包括他获得公平审判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且在美国期间他将受到适当的对待,包括他的健康 (he will be treated appropriately, including in relation to his health)。”
笔者觉得这种表白是很无耻的,居然说阿桑奇被引渡到美国会获得公平审判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地球人都知道,就因为要剥夺阿桑奇的言论自由的权利,美国政府才通缉阿桑奇,如果阿桑奇真的具有了言论自由的权利,干嘛需要通缉和引渡呢。
还有一个,世界上(或许是宇宙上)美国的监狱是最危险,最黑暗和极度丑陋,这是美国人自己承认和有意这么做的。美国的监狱关押着世界上最多的囚犯,囚犯人数远远超过现今世界上排名第二到第十(国家关押囚犯)人数的总和!这也不是我说的,也是美国政府自己承认和公布的(见美国司法部网站介绍,国会议案辨认记录等)
最后,笔者觉得英国内政部发言人预祝阿桑奇在美国期间身体健康? 似乎很“幽默”? 但仍旧如西方司法制度虚伪一样,再外加无耻而已。 如果阿桑奇在美国还坚持为理念斗争的话,在那活不了多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