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时,农民几乎家家养猪却很少能吃到猪肉,那猪肉都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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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题目,我的心中也突然一惊!是啊?几乎家家养猪,老百姓却很少吃猪肉,那猪肉都到哪去了?还有,即使你有钱想多吃顿猪肉,可猪肉还要凭票呢!

仔细想想,核算了一下,才知道猪肉去了哪里。

其实呢,还是猪养的少,肉当然就少了?

总体上来说,当年人的口粮还比较艰窘,麦口里青黄不接时,人还常常是“瓜代菜”?也就根本拿不出多少饲料喂猪了?所以说当年猪们的饲料更是瓜代菜了。猪们生长的慢也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大部分了解当年情况的师友都知道,一头猪喂一年也就长到100多斤,杀100多斤肉?分到12个月,平均一个月合10斤肉吧。当年的家庭人口都比较多,一家七八口人的算中等吧?每人每月也就斤巴肉?这一斤多肉平均到30天里,每人每天才合几“钱”肉?再说,没养猪的家庭也多的很呢!

在猪肉本来就少的情况下,连口粮还比较艰窘的农民老百姓,钱肯定是更稀罕?即使是当年的猪肉只有几毛钱一斤,平时,老百姓也吃不起。所以说猪肉只能是在老百姓逢年过节和亲戚朋友来访,以及大事小情时才可登上餐桌?人们才能享受到它的美味。


说到生产队的年代是过来人都经历的事情,当时人们生活贫困。人们的饮食与现在没有可比性,能吃饱饭就不错了。那个时候买许多物品都凭票供应,如买粮要粮证、买布料要布票、买肉要肉票等很多种票证,没有政府按人发放的各类物品票是买不到东西的。

那时农民各家养的猪是有任务的,一户政府归定一头猪的任务,必须完成,否则完不成会被罚款。当时农民政府是不发给肉票,想要吃肉只能买各家养猪多而且完成任务后杀的猪。由于当时农村经济条件贫困,平时根本没有余钱买肉吃,只能在逢年过节时买上几斤肉而已。当时人们对肉是十分盼望能吃到的,由于多种因素,为了生活,不得已而放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国家取消了统购统销政策,一切物品都转型于市场营销,想购买什么物品都可以买到,不象以前那样,就是手中有余钱而买不到物品。农民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想吃肉不是难事,随时随地都可以买到,说是家常便饭也不为过。


我说说那时候的情况吧,那个时候养猪,国家是有任务的,如果老百姓家养两头猪的话,必须要有一头猪交给国家,也就是拉到供销社卖给国家,供销社把这些猪收齐之后,再用大马车拉到县城或者市区的生猪屠宰机构,这些猪被屠宰之后,就会送到城市的各个副食品商店。供应给城市的居民们,城市的居民们拿着买猪肉的肉票,每个月可以购买一斤或者二斤猪肉!

虽然那个时候农民家家户户都养猪,但是猪养不大,因为没有多余的粮食喂猪,只有青菜,野菜等,猪既养不大,也养不肥,那时候供销社收购猪,猪能达到一百多斤的,那就不错了,那时候猪肉,好的胖一点猪,也只有两指厚的肥肉膘,瘦一点的猪,也只能有一指厚的肥肉膘,所以那个时候,是很难吃到肥一点猪肉的!

而农民家里,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杀猪,在我们吉林省的农村,都是每年上大冻的时候才杀猪,喂了一年的猪,一般情况下也就是200左右斤,只能是在要杀猪前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会给猪吃一些粮食的,让猪增加体重,增加肥肉膘,因为那时候人的粮食都不够吃,是很少给猪喂粮食的,现在有粮食喂猪了,喂了一年的猪,最起码也能达到300斤以上,甚至可以达到四指五指厚肥肉膘的!

而家家户户吃猪肉,也只能在杀猪之后了,因为猪杀的早,离过年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即使能吃到猪肉,家家户户也是细水长流,这样吃到正月十五的时候,猪肉也就吃没了,而那个不大不小的猪头,就留到二月二龙凤日的时候吃了,过了二月二以后,这一年除了过五月端午节,八月中秋节的时候,生产队可能杀一口两口猪,这样每个人 最多也只能分到一斤猪肉,如果生产队不杀猪的话,很多农民实际上也是吃不到猪肉的,因为生产队不杀猪的话,也没有人卖猪肉,即使有卖猪肉的,那个时候也是真买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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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时,不仅是农民几乎家家养猪,而且绝大多数的生产队都有集体养猪场。其好处:一是养猪可以增加个人或集体的收入;二是养猪可以产出大量的农家肥料;三是让一些灌浆不足,不可以食用的稻谷、麦、玉米或加工粮食产生的副产品稻糠、麦皮等有了用武之地;

言归正传,农民家家养猪却很少能吃到猪肉,猪肉都到那去了?

1、土猪生长周期长,猪肉总量少;虽然那时农民家家养猪,但饲养出一头肥猪,其周期是现在的4倍多。现在养猪都用含有激素的混合饲料,一头猪从猪苗开始到出栏,只需3 4个月时间,而生产队时期,养猪都是用的猪草加极少量的饲料。猪养得好的人家,一般也要10 12个月出栏,养得不好的18个月才能长到120斤出头,所以那时成品猪的出栏总数并不多。

2、土猪出栏体重轻,猪肉产量少;那时养的都是本地土猪,成品猪出栏一般都在150斤左右,饲养周期又长,所以猪肉吃起来特别的香。现在养的猪一般都是引进的杂交品种,一头肥猪有过去的两头重还不止。生产队时期貌似养猪多,其实产肉总量并不多,这是原因之二。

3、除了城乡供应,还要换取外汇;生产队时期猪肉产能并不多,但还会选出一些优质瘦肉用于出口换取外汇,支援国家工业建设,人民公社时期的食品站,就担负着此项任务。另外还要用一定数量的肥肉用于炼出油脂,供工业、食品生产行业使用。所以说那个时期的猪肉是紧张的,使用肉票定量供应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4、农民钱不多,还要有计划的花;生产队时期的农民(包括城市居民),经济条件还不好,除了过年过节,或者来了贵客,才舍得去买点猪肉,平时是舍不得乱花一分钱的,生活上是非常的节俭。

所以说农民家家养猪,却很少吃到猪肉就不难理解了。


感谢邀请!

这个问题,使我又回到了四十多年前,记忆的匣门顿时打开。那时我们只有六七岁,年龄虽小,却有干不完的体力劳动。放学回家,背着背篓,哥捡柴,我及妹子就掏猪草。掏回来的猪草要砍成细粒,放进一口大铁锅里闷煮,三十多斤猪草只和四五斤粮食,那粮食不是大米、玉米粒,而是磨玉米出来的包皮。煮好猪食,等父母收工回来喂。

天天如此,好不容易把一个三五十斤的小猪喂到二百左右斤的大猪,就等着过年杀猪,美美地吃上一顿猪肉。杀猪前,父母必须要申请一张屠宰证,屠宰证由村干部向税务机关办领,至于价钱,他们去办是多少不知道,但村干部转交给父母的时候就是四十元。四十元,当时要卖八十斤猪肉才能相抵。如果没有屠宰证,就是杀黑猪,就要遭批斗和进监狱。

杀好猪后,父母会留下猪油、猪头和三五斤肉过年,其余的就拿去卖掉。一头猪,村子大的,没有养猪的人家就会来买,一家买几斤,很快就会销售完毕,村子小的,就拿去市场上卖,市场买肉的,多是厂矿职工。如果家家户户都养猪,猪肉又卖给谁呢?

城市居民吃的肉,必须从农村来。农村有吊猪的任务。所谓吊猪,就是当饲养的猪达到屠宰的斤两时,自愿出售给国家。乡镇通知村委,今年你村必须完成的吊猪是多少头,必须要完成,村干部就动员养猪的社员吊猪,按市场价给钱。农民为了减省杀猪请人吃饭和办理屠宰证的费用,情愿吊猪。国家把收购上去的猪集中在屠宰厂,然后按票卖给城市居民。

经济不发达的年代,不要说农民苦,城市居民也苦,想吃一顿肉,就好比现在人们想吃一顿龙肉那样痴心妄想,只能是望梅止渴。


猪肉自然是由人吃了。谁吃了?让我给你分析一下。

首先,关于肉的产量。

生产队时,农民是家家养猪,国家也鼓励农民多养猪。那时候的口号是”猪多,肥多,粮多”。就像现在讲的生态循环,猪喂多了粪就多,粪多了产粮多,粮多了喂猪就多。但就存在一个问题,粮食环节卡住了。人都吃不饱,哪有粮喂猪。但为什么家家喂猪呢?其实那时候喂猪的目的就是攒粪,长快长慢在猪。那时喂猪叫”糠猪”,就是地瓜秧、花生秧磨碎了,糟软了掺上地瓜面,在猪肠胃里走一遭,拉在猪圈沤成粪。你想想这样喂猪它能长吗?一家喂一头猪,一年长到一百二三十斤不错了。

猪肉谁吃了?

农民虽穷,但别小看了农民消费。

平时舍不得吃肉,但几件大事离不了吃肉。

1、给儿娶媳妇

请媒人、定亲、结婚办喜事。特别是后两项。定亲男女两席,要十大碗加两大件,件件离不了肉;结婚办喜事,要杀一头猪,办十几席。关键是那时孩子多,今年老大,明年老二,后年老三,接连不断。

2、春节

那时农村人过春节虽然不能放开肚子吃肉。但春节期间的走亲访友是大节目,丈人、舅舅、七姑八姨、仁兄仁弟,从大年初三走到十五,哪次也得四、五斤肉吧。

3、盖屋

那时盖屋兴帮忙不兴要工钱,但你得好菜好饭饲候,自然少不了肉。

农村的消费是这样,城市市民顿顿有点肉吃应该是常态吧。


生产队时,农民利用自己的院落家家养几头猪鸡羊等等都很正常,那时养猪不喂司料,只喂点野莱树叶及少量的谷糠米糖和磨面时下来的面糠。捎带着一至两年就能把猪喂的二百多斤,有的三百多斤。只要喂肥了不愁卖,国家镇一级的政府部门就有养猪厂,食品站,及屠宰场。只要够重量达到要求重量的猪给一等价5角5分一斤收购。二等价5角左右。三等的瘦猪4角8分左右。一头三百斤的猪就卖一百五六十块钱,那时钱是很实的。除了给肉票外,还可以随便买平时按人口供应的猪肉,上好的猪肉国家定价七角二分一斤,全国几乎没啥差别。你自己养的猪让你杀你也舍不杀也吃不起,那时的一二百元比现在的几万元都管用。遇到过年过节生产队也有养猪场,养牛场养马场,根据人口多少杀猪牛羊马,按人口每人几斤,按人口数分到家,一分钱不收。剩余部分可以随便出售卖完为止。卖肉的钱算生产队的实际收写入帐中。会计管帐,出纳管现金。领导班子管全年收入支出分配,收支多少由全体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全年收支帐目公开透时,细节贴在生产队的会议室中一目了然。绝对不存在什么特权,乱用或贪腐等不正常的事情发生。


谢邀。

题主这个提问,自己不仅想起过去那些事,当年生产队时,农民养的猪也是吃草吃粮食,为什么就是长不大?辛辛苦苦喂了一年,一头猪最重也就一百多斤,长到二百斤实属罕见,而现在的猪,喂了几个月就长到二三百斤?

自己养的猪还说了不算,杀猪要审请屠宰证,由生产队向税务机关领证,办证是要花钱的,一般都在三四十元左右,当年猪肉五角钱一斤,一下子就去了七八十斤猪肉,如果不办证,就是杀黑猪,是要被生产队判斗或没收猪肉的。

这样一来,除了买证的钱,一头猪就只剩下猪头,四个猪蹄,猪下水,猪油,还有一些零碎肉,留点过年过节炒菜包饺子,其余的就卖掉,换成钱买猪崽,办年货。

孩子们期盼一年想吃一顿香喷喷猪肉,又成了泡影。

讲一个真实的小故事。

王二有二个儿子二个女儿,开春的时候,他借钱买了一头小猪崽,然后他承诺孩子们等杀猪了一定让他们吃顿饱肉。

转眼到了年关,小猪也长成一百多斤,谁知杀完后七扣八除只剩下一个猪头,看着孩子们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看着父母,王二一咬牙,把猪头下了锅。

一顿大火慢炖,到月上树梢的时候,一个猪头炖成稀烂,然后一家人象做贼似的把门插上,将灯熄灭,围在桌子,啃一个猪头,事后孩子们一个个眉飞色舞,直嚷”过年了。”

只可惜真的到了过年,又没有肉吃了。


首先,生产队时,那是计划经济年代,上面逐级下派有生猪交售任务。农民养的猪,大多数都交售给了国家,每个公社都设有生猪收购站点,按质分等级论价,卖猪的钱归养猪户所有,猪条(生猪交售凭据)交生产队顶任务,凭此还可到粮食部门低价领奖售粮。

其次,“猪多,肥多,粮多”。农民几乎家家都养猪,有的养一头,有的还养二、三头。饲料来源就地取材,大部分是田间杂草,有的杂以麦麸、粉楂及涮锅水等,营养跟不上,生长缓慢,一头二百斤重的猪要养一年多,甚至两年时间。“养猪不赚钱,能肥二亩田”,此俗言就是那时的真实写照。除此,猪粪交生产队能计一些工分。

再其次,除完成生猪交售任务外,多养的猪可自己宰了食用。一、腊月里宰杀,除了过年食用外,剩余的制成醺肉、淹肉、臊子等,便于平日食用。二、红白喜事中食用。

这就是猪肉的去向。


一块五花肉“骗”了个美媳妇,这是我堂叔在生产队时“制造”的一个精典故事!至今想起来还让我捧腹……

那是1975年的春3月,我堂婶在娘家给幺叔物色了个女朋友,嘿,一个水灵灵的妹子,就是出身不好,家庭成份是富农(那时讲阶级斗争,地富反坏右属敌对阶级,是革命的对象),堂婶讲:“要不是成份问题,人家早就嫁出去了,哪里轮得上跛哥(堂叔绰号,小时爬树掏鸟窝掉下把左脚踝摔伤致残),你这是癞蛤蟆吃上天鹅肉啦”!人家女孩妈讲要找成份好的,家庭经济比较好的,还要说得起话的(有人当官),人嘛看得过眼就行!

我堂幺叔嘛高高大大,除了脚跛外其它还行!他虽然插秧打谷活干起来不利索,但精于木工活,他曾是三和镇有名的老木匠的徒弟,因此队里安排他专干木匠活,负责修仓库农具之类的事,工分跟壮年男人一样多,农闲时还可去镇上揽点私活!挣点小钱!因此经济上要比别人好些……

堂婶讲,过几天见面双方没意见就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啦!让他好好安排一顿午餐,又教他如此这般……

那时农民家家养猪,但吃肉难,每人每月凭票供应半斤肉!过年每人发1.5一2斤肉票。农民养猪必须卖给国家(私宰生猪是违法行为),生猪0.45元/斤,猪肉0.68元/斤。肥猪统一弄到镇上卖给食品公司,生猪大部分上调运到大城市,部分就地宰杀,供当地百姓凭票购买。农民卖给国家一头肥猪,奖励15斤肉票……

我这堂叔都30岁了,找老婆心切,于是按嫂子安排①将两个大米桶(可盛250斤大米)装满米(底部放的是袋装谷糠之类)加盖,另一个装大半桶米,还有一个竹编圆囤(专满储存稻谷的)也装满谷(囤中下部分装的也是假货),表明家境好,不愁吃。②家里刚卖了一头大肥猪,肉票还没用。于是去镇上买肉时多买了一块五花肉(约5斤)……

那天上午,双方见了面:①女方几个亲戚去屋里东瞅瞅西看看,揭开米桶看谷囤,觉得跟堂婶介绍的差不多,家境不错;②堂叔残而不残是个手艺人,能挣钱;③堂婶娘家大哥又在乡政府当武装部长……

一顿以回锅肉为主菜的午餐后,我三奶奶(堂叔母亲)把一块5斤重的猪肉用布袋装了塞给女孩,让带回去全家享用……

据说姑娘一家人吃了一顿久违的回锅肉后,对堂叔的满意度倍增,年底便嫁了过来,我又多了个婶娘……

叔祖父养了4个儿,娶了4个媳妇,但这个自身条件最差的“跛哥”娶的老婆却是4人中最漂亮的,让人感叹不已……由于攀上这门亲(姑娘家与堂婶娘家不仅同属一个乡,而且还同属一个生产大队),她父母沾亲戚的光,作为改造好的富农分子再也不用去参加义务劳动了……

唉,要是换成现在,像我堂叔这样的残疾人不打光棍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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