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要真是挖个坑就能解决,当年的朱重八也犯不上四处磕头求人了。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在不少古代文学作品里,经常会出现这么一幕场景,某女子父母去世后,由于家中贫困无钱安葬,因此就“卖身葬父”。

这意思就是说,把自己当做一件货物,希望被人买走,然后好还钱来安葬自己的父母。

每当看到这样的剧情,就有人十分疑惑,好好的姑娘,干嘛非要卖身才能安葬父母呢?随便找个空地,挖个坑一埋不就解决了吗?顶多就是没什么仪式,葬礼寒酸了点而已。

如果单论程序,这样的想法确实没错,并且穷人也不在乎什么仪式,寒酸点也无所谓。

但问题是,这根本就不是随便挖个坑就能解决的事,要真是这么简单的话,当年的朱元璋,何苦磕头如捣蒜一般,去求地主刘德呢?所以说,想随便挖个坑就把人埋了,在古代根本就是异想天开的事。

我们还是以朱元璋为例子,看一看为何不能这么做。

朱元璋祖上几辈儿都是贫农,到了他父亲朱五四这一代,同样也是如此,为了能活下去,不得已给地主家当佃户,靠租住地主家的田地为生。

但屋漏偏逢连阴雨,在朱元璋十几岁的时候,家乡濠州先是发生旱灾,导致田里收成大减,旱灾之后,紧接着就是漫天蔽日的蝗虫,又把田地里仅剩的一点粮食吃的干干净净。

这还不算完,蝗灾过后,当地爆发瘟疫,彻底击垮了朱家。

前后也就半个月的时间,朱元璋的父亲、母亲以及大哥前后去世,死因均是饿死,家里也就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朱重六。

亲人相继离世,让这哥俩无尽悲伤,但在他们悲伤的同时,发现了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安葬父母?古人讲究入土为安,父母操劳一世,总不能临了让他们暴尸荒野吧?

但朱元璋和朱重六这哥俩,却没有能力,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要是按照“随便挖个坑儿”这种理论,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为难的?兄弟俩拿把铁锹,找个荒山野岭,挖出来一个能够埋住父母的大坑不就完了?

道理很简单,但朱元璋做不到,为什么呢?这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挖坑的地从哪儿来?

古语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通俗地讲,即便是在古代,每一块地都是有主的,哪怕是荒山野岭也不例外。

朱元璋所在的村子,拥有地产最多的人就是地主刘德,除了他之外,还有不少拥有少量田产的人。

而这些人,占据了方圆几十里之内所有的田地。

但凡是朱元璋家哪怕有一块地,他爹朱五四也不至于给地主家当佃户,自己种地自己收,不用给地主交租纳粮不香吗?

就是因为没有地,朱家才过得如此艰难,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朱元璋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可能没等他刨完,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而朱元璋所面临的情况,与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一模一样,同样都是没有的,所以,让这个女子去哪里挖个坑?

朱元璋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同村的刘继祖看他可怜,免费送给他了一块地,这才解决朱元璋安葬父母的第一个问题。

但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显然没有碰上像刘继祖这样的好人,因此,也就只能寄希望有人能将她买走了。

只有有人将姑娘买了,比如某个财主,这样他才会在属于自家的地产里挑出来一块,让姑娘把父母安葬在这里。

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种交易,姑娘用自身换取了一块能埋葬父母的地方。

朱元璋当年若不是碰到了刘继祖,那么他和他的二哥朱重六,极有可能也会上演一幕“卖身葬父”的戏码。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这就是不能随便挖坑的第一个原因,除此之外,还牵涉到一个户籍的问题。

我们现代人,有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生证明等各种证明自己身份和籍贯的证件,并且得益于科技的进步,要查一个人的这方面信息也很方便。

而在古代,虽说没有现代的高科技手段,但是同样也有相对健全的户籍管理制度。

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有基本的户籍管理办法,当时叫做“登人”,意思就是统计每一家的男丁数量,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户籍制度更为完善,称之为“书社”,每25家为一社,地方长官每年会对所辖范围内的“社”进行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变动,主要功能是为了赋税服务。

而到之后的几个朝代,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统计内容也越来越详细。

尤其到了明朝,朱元璋为了防止滋生流民,更是进行了户籍大改革,先是在登基之初来了一次人口大普查,之后根据普查结果颁发户帖,户帖中的内容,包括这个人的户种、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其详细程度,基本上与我们现代的户口本差不多一样了。

在这种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身份可查,叫什么,家住哪里,什么职业,官府一翻户帖基本上一目了然。

要是没在户帖上,那么就惨了,那就是古代的“黑户”,而黑户是古代官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比如当地发生盗窃案件了,在没有抓到罪犯之前,官府先会找那些黑户一一排查,即便不是他们干的,但也脱不了被官府怀疑。

总之,在古代,没有户籍成为黑户的话,那真的是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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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所以要说这些,就是因为如果随便挖个坑埋了人的话,那么户籍问题就没办法处理,而不处理,那就会给活着的人带来无尽的麻烦。

为什么呢?前文也讲过,古代户籍是会定期进行普查的,看一看原先的户籍登记人数有没有变动,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按流程来说,就需要注销对应的户籍。

而那些需要“卖身葬父”的女子,大多是跟随父母流落到异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户籍并不在这里。

因此,如果这个姑娘想保留自己的户籍,那么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将父母的尸体运回故乡埋葬,同时报备官府,注销父母的户籍。

另一种办法,就是姑娘落户在父母死亡去世的地区。

先说第一种办法,这肯定可行性极低,都沦落到卖身的地步了,让姑娘拿什么来支付运送父母遗体的费用。

而第二种办法呢,看上去似乎可行性很高,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想落户在父母的死亡地,需要给当地的官府出具一份证明。

这个证明就是来佐证自己的身份,并且死者确实是自己的父母。

但问题是,这个证明不是一纸文书就行的,最好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有个埋葬父母的坟头,并且,这个坟墓的规制还得符合官府的标准,以便查证呈报。

不然的话,官府是不可能让你落户在当地的。

你要是随便挖个坑把父母埋了(前提是找到能挖坑的地方),然后指着坟头说这就是我的父母,且不说坟墓的规制合不合格,单说这样的做法,官府就不会认。

为什么呢?很简单,如果有个强盗杀了个人,也随便找个地方挖坑埋了,然后他也对官府说这里面是我的父母之类的话,那是不是就逃脱了律法的惩戒呢?

之所以必须保证坟墓符合规制,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而如果不这么做的话,那么这个姑娘将会面临原有的户籍被注销(毕竟人都跑外地去了),新地方又无法落户,最终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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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有什么危害前文也已经提过,除了会成为官府的打击对象之外,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同时古代出行到哪里都需要“路引”,也就是身份证明加介绍信,而黑户是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的,因此,只得寸步难行。

所以,古代那些“卖身葬父”的人,除了想有一块安葬父母的土地之外,更需要有人帮他们解决因为父母过世而遇到的户籍问题,其中就包括把坟墓修建的合乎标准,而这些都需要花钱,没有钱,那就只能出卖自己了。

最后一个,就是葬礼仪式方面的问题。

这一点并不是特别重要,但也是原因之一。

古人对于身后之事相当看重,很早就有“事死如事生”的说法,包括“入土为安”等说法,都是源自这种观念。

因此,一个人过世之后,但凡是有条件的,都会对丧事的仪式以及过程十分上心。

当然,这需要根据经济实力,富人不怕花钱,自然是大操大办,而穷人没钱,达不到富人这种标准,但至少在大体流程上也会尽力去跟随传统。

比如棺木、比如各种祭祀的用品等等。

要是真的像朱元璋哥俩那样,因为实在太穷,最终只能找了几件破衣裳,把父母裹住埋了也不是不可以,但终归这是个例,大部分人还是想稍微操持一下,最起码得有口薄皮棺材吧。

但不管是需要什么,都需要花钱去买对吧,而问题的核心是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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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需要给父母找个埋骨之地,又需要解决自身的户籍问题,还想让父母稍微有点体面能入土为安,要满足这三点,除了卖身为奴,还能怎么办?所以,挖个坑草草埋了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挖个坑的事?大哥有想法,顺便也给人家姑娘挖坑,很大,一辈子爬不上来那种。

古代逃犯为什么不浪迹江湖?穷人到山上开块地不好吗?姑娘葬亲挖坑不就行了……哪有那么儿戏的事,太小看古代了。

影视上一个场景一直很靠谱,大凡某角色挂掉,埋后都立碑,哪怕一块木牌”张三之墓”。潦草一埋,用脚跺结实了,完事走人……不带这样的,从民间到官府都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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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姑娘有土地吗?

率土之滨莫非王土。自古都知地皮是好东西,姑娘看中的地大概率都是地主豪绅家的,穷苦老百姓大都租地种。姑娘把爹娘埋哪?

不可以偷偷埋了,因为还得立碑。地主家地盘上忽然多个墓碑,人家能不知道吗?

古代看似地广人稀,田地和山头都是有主的。首先得有地埋,姑娘没法,卖身为奴,人家自然帮忙出地,还能置办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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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葬礼和孝道问题

古人虽穷,但孝道为先。这不是瞎讲究,这是有明文规定并形成文化和习俗的。

周朝《仪礼》明文规定从朝堂到民间各种大小事之礼仪,而且非常细致,其中就包括”丧”和”祭”,家境再寒酸也得按套路来。

话说古人相信入土为安、人生轮回、先人庇佑之说,都竭力把亲人厚葬。

一副好棺材是必须的,也是最现实的大头开销。旧社会老人常提前订棺木,还有”试棺”习俗,此事大家当有耳闻。一说明古人重视棺木,二说明棺木可是大件。

穷苦老人突亡,一个姑娘哪有能力在几天内置办好棺木?何况葬礼诸多环节要花钱。

姑娘不用顾虑他人口舌,自己就没想过潦草埋葬。这是古代丧葬和孝道文化决定的。于情于理于规,古人都希望亲人走的宽慰。婚俗礼仪不少,但穷人穷办,丧葬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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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户籍是最大问题

今人习惯性地把古代社会看的简单。实际今天很多社会规则沿用古代,或加以改造或创新,以适应时代。古代管理也是有板有眼。

大家觉得旧社会乱,没错!所以户籍管理苛刻,官府定期清查户口,以便随时掌握各地人口和社会情况,同时可以发现问题。

张三在户籍地查无此人,官府就会寻找,找不到就注销户籍,然后张三就成了黑户。古代打击盗贼歹人,黑户必然在列,住店不被举报算是烧高香了,科举考试就别想了。

随便挖坑埋了父母,就涉及户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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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挖个坑把爹娘埋了,问题来了……

官府人口普查查不到她父母,就会注销父母户籍。古代子女户籍随父母,而不是看出生地和生活地,那么姑娘就没了户籍。重建户籍?

根据规定,姑娘户籍只能在父母所亡地,姑娘怎么证明那个破坟头埋着自己父母?不好意思,口说无凭,小仙女也不行。

不近人情?近人情的话,那些盗贼可以随便杀个人,一埋,告诉官府那是他亲爹,盗贼可以搞出很多户籍。那些黑户为了生存也可能会效仿。那社会不乱套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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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姑娘必须好好葬了父母,墓地必须达到官府认定标准,以便查证呈报。人家一查,姑娘父母确实亡故,给姑娘建新户籍。

否则姑娘成了黑户,意味着各种捐税都没交过,自然无法享受恤民政策。古代多荒灾,官府赈灾时,姑娘只能眼看别人领。更难的是,寸步难行,甚至卷入官府打击盗贼的漩涡。

姑娘那时卖唱卖娼都难,大概率被当成逃犯,随时被举报。谁敢收留?可怜的姑娘无依无靠,无法生存,只能卖身葬亲,不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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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葬亲多为外乡人

古代常有逃荒逃难现象,从甲地逃到乙地生活,如前所说,甲地户籍自动注销,想法落籍乙地,姑娘随父母。父母亡故,姑娘家穷又举目无亲,埋葬就成了大问题。

送葬本身花销大,墓地还必须达到官府认定标准,否则就要成黑户,姑娘不得已才卖身。

当地人通常不受这种问题影响。

一,本地姑娘往往有亲友帮忙;二,就算不得已把亲人草草安葬,也不至于成为黑户。

官府查不到父母户籍,可以查祖父户籍在当地,姑娘一样可以重新建籍,继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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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

过去也有着符合当时社会的制度和文化。葬礼和孝道礼仪从先秦就已成熟。古人有敬畏、重孝道,内心就不愿潦草葬亲。此为主观原因。

姑娘眼之所见都是地主家土地,墓地不是随便可得,这是很现实的社会问题。

最要命的是户籍问题。父母亡故户籍注销,坟头不符合官府认证标准,子女无法建户籍。一旦成为黑户,无法生存,无人敢留,还可能受打击盗贼牵连。

所以古人不能,也不会随便挖坑葬亲,尤其外乡姑娘。那意味着失去户籍,后果要命。影视上卖身葬亲的姑娘都是外地人,这点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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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画面怎么看着眼熟?哪部影视剧照?

通常会有有钱人家收留姑娘,一方面不会吃亏,另方面也会受到众人赞许。对姑娘来说,沦为下人总比成为黑户好,生存下去才有希望,比如受赏识,比如自我赎身。

生活很现实,不要和苦难谈尊严。


原因很简单,是受户籍制度影响,有些情况是无法草草安葬,否则户籍没了。

我们今天,你看你的户口簿,上边也有“籍贯”一栏。你的出生地、成长地,未必与籍贯一样。

古代卖身葬父母的,就涉及到户籍情况。

古代的户籍制度跟今天有几分类似,父母是哪里人,子女的籍贯跟随父母,而不看子女的出生地和成长地。

古代很多逃荒逃难的人,他们需要更换落籍地。从A地区逃出来,他就不再是A地区的人了,他在A地区的户口就注销了。

古代也有人口普查工作,查不到人,自动注销。

逃难的人逃出来了,他得找个地方落籍,不落籍,他就成了黑户。

黑户的问题就大了,一切应有的利益都没有,还要接受处罚。籍,有这么一个名词,“征籍”,表示的就是各种捐、税,没有户籍,各种苛捐杂税能逼死人,不会有好下场的。

而且,古代也恤民政策,实亩实籍,要的就是证明人口的隶属关系。你没有户籍,你怎么享受那些恤民政策?你没有户籍,官府发放赈灾粮食你都没法领。

而且你没有户籍,你想打工都没人要你。简单说,你是个黑户,这个社会就不能容纳你了。

那我们再说逃荒逃难的人。古代落籍,也很简单,就是看这个人的父母的死地。父母的生命结束之地,这个人就可以落籍。他逃到B地区,他父母去世了,他就可以把户籍落在B地区。

问题是,拿什么证明父母的确是死在你的落籍地的?

至少得有个坟,而且要达到一定规格,以便官府查证呈文。

所以你看,故事里那些不得不卖身葬父母的人,都不是当地人,而是从外地到当地去的。

他需要落籍,就必须好好把父母安葬,不能草草乱葬,而是要做到一定规格。

本地人乱葬父母,他的户籍不受影响。查不着父母可以查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外地不行,他不做到一定规格,万一他是冒领户籍怎么办?万一他是个贼呢?有好几个户口,太方便作案了吧?所以外地人为了落籍,安葬父母必须要达到一定规格。

官府方面,它也是要靠这些资料来统计人口,出生多少死亡多少,它的资料虽然不是很准,但也不能毫无根据。

卖身,为奴为娼好歹还能活下去。你落不了籍,黑户,为奴为娼都没人要你。

所以古代那些卖身葬父母,也是被逼无奈。不管活得多艰难,他得活下去。活下去就比死了强啊。


埋葬死者并不仅仅是挖个坑,埋点土,数个一二三四五的事儿。

首先,没地怎么埋,所以你先要有一块地。

中国古代看似地广人稀,但基本每一寸能用的土地都是有主的。人家可能不天天盯着自己的地,可你往人家地里建了一座坟,人家迟早都会看到。

那怎么办?只能把自己卖个好价钱,不仅父母有地可埋,还能换来一场体面的葬礼。

毕竟棺材要置办,葬礼所需要的白纸、白布、香蜡、纸钱要置办,抬棺材、挖坑、填土都要雇人。中国古代讲究个孝道,死者为大,葬礼可以简单,但绝对不能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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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女子既不卖身,也不埋葬死去的父母,极有可能失去户籍,成为黑户。

中国古代流动性差,大多数人差不多直到老死,都与自己的家族一起呆在原籍。所以,一般说来,古代人的家族、土地和户籍三者都是合一的。

需要卖身葬父的情况,一般都是由于各种原因流落他乡。因为古代官府主要是按照父母的籍贯给子女落户,如果父母死了,就以父母的亡地来落户。既然现在已流落到了他乡,原籍的官府找不到这家人,也找不到坟,自然就会给这个女子销户。她如果想在现在这个地方重新落户,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她父母葬在这里,而且坟地必须符合法定标准,不能随便找块无主地草草掩埋,她就可以依照父母亡地作为自己新的籍贯来落户,否则就成了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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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了,黑户就黑户呗,好像在古代也无所谓。错了,古代政府以户籍和土地作为征收各种赋税的标准。黑户就意味着没这个人了,税肯定也就不交了,以后遇上灾年荒年,政府会按照户籍上的人头进行赈济。这时的女子,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领到救济粮,而自己则一无所获。

卖身虽然也很惨,但至少在当地有了个正经户籍,以后如果有了赎身的机会,出来以后还能过正常人的生活。

当然,从理论上说,女子如果真想给死去的父母找块黄土埋了,还不想花钱,不想卖身,也有办法,比如,可以联系当地的同乡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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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以后,有责任感的士绅会拿出一些土地作为义地,然后设置义庄,专供没钱的族人掩埋遗骨,但也仅限于本地区本家族的族人。到明清时期,由于人口流动性逐渐增强,于是出现了会馆。会馆将流落在外的同乡或同业人群组织起来以图自保。所以,很多死在外地的人,他们的遗骨暂时无法运回原籍,便可以联系同乡会馆,暂将遗骨存放于会馆下属的义庄,或是直接就埋在义地,不再运回原籍。

根据这个女子的情况,如果她父母死掉,她又身在外地,没条件把父母的遗体运回原籍埋葬,完全可以联系当地的同乡会馆,由会馆出面把父母的遗骨掩埋在义地。

但义庄义地往往时间一长,无主棺材和无主坟头积压过多,慢慢地也就没人管了,于是就成了所谓的乱葬岗,为各种鬼故事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题材。


1344年4月,朱元璋的父亲、母亲、长兄在一个月内先后饿死,17岁的朱元璋根本没时间悲痛,除了早已麻木了之外,更主要的是,他不知道如何安葬自己的家人。

那一年绝对是朱元璋人生中的至暗时刻,刚开春不久,淮北地区就发生了大旱,大旱之后,瘟疫随之而来,死去的人不计其数。

最严重的地方,甚至发生了整个村庄都灭绝的现象,朱元璋所居住的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孤庄村虽然没有那么严重,但生活得也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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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当时间进入4月份以后,久旱的淮北地区竟连续下了半个多月的大雨,这也导致淮河之水暴涨,进而泛滥成灾,老百姓被水、旱、瘟疫、虫灾折磨得苦不堪言。

而且,很多或是饿死或是得瘟疫而死的老百姓遗体,顺着河水飘得到处都是,又引发了更大的灾难,朱元璋的3个家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去世的。

一个月之内,家中的三个顶梁柱先后离世,让尚未成年的朱元璋悲痛欲绝,当时朱元璋家里还剩下他和二哥朱重六(准确来讲,此时朱元璋的名字叫朱重八)。

他们哥俩需要做的就是尽快把父母和长兄安葬好,可朱家世代贫农,哪有土地安葬这3个亲人?这时候朱元璋就把目光放在了村里的地主刘德身上。

刘德是村子里最富的地主,而且朱元璋家之前也一直给刘德家打工,朱元璋的父亲负责给刘德种地,朱元璋本人则从懂事起就给刘德放牛。

朱元璋认为,凭借着这种主仆关系,刘德一定会发善心给自己一块土地安葬家人,可让朱元璋没想到的是,无论他怎么磕头作揖,刘德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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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认为,朱家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更看不起朱元璋两兄弟,自然不会白白拿出土地给朱元璋安葬家人。

当时,有人劝朱元璋,实在不行就挖个坑随便把家人埋了,可朱元璋实在不忍心这么做,但家人的遗体又不能一直留在家中,朱元璋思前想后就决定把家人暂时送到庙中停放。

于是,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朱元璋兄弟两人加上几个穷哥们,一起把家人的遗体送到了皇觉寺中,朱元璋希望家人的“亡灵”可以暂时在庙中停歇,这样也不至于当“游魂孤鬼”。

可这也不是一个长久之计,接下了朱元璋在好心人的建议下,找到了当地的大善人刘继祖,刘继祖望着跪在眼前的朱元璋,觉得他是一个孝子,就借给朱元璋一块荒地,让他把家人埋葬了。

后来,等到朱元璋当了皇帝后,为了感谢刘继祖的借地葬父之恩,专门加封刘继祖为义惠侯,加封其妻为侯夫人。

可以说,朱元璋作为村里土生土长的男子汉,在家人去世后,想要安葬自己的家人都这么困难,更不要说那些古代的女子了。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我们在文学作品和影视剧中,经常能够看到古代女子卖身葬父母的情景,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大家认为这明明就是挖个坑的事,为什么非得卖身葬父母呢?

其实,如果我们了解古代的情况,就会明白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古代女子除非没有任何办法了,否则绝对不会随便挖个坑葬父母,下面我们就说一下具体原因:

01古代户籍制度的影响

自商朝以来,我国就开始加强人口管理,慢慢形成了古代户籍制度的雏形,随后户籍制度不断完善,也越来越严格。

后来,无论是征兵、收税、种田,还是打工、住店、参加科举考试,甚至在灾年发放赈济灾粮,都依靠户籍管理制度。

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没有户籍,那他几乎寸步难行,很多事情都做不了,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武侠小说中的大侠,大多数都是老百姓想象的,现实中很难存在。

没有户籍的人,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黑户”,古代称这些人为“流民”,“流民”不但什么待遇都没有,还容易被当成盗贼或者犯人,不但一辈子都没有出头之日,甚至随时可能被抓起来。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而我们要说的那些卖身葬父母的女子,她们很多人都没有户籍,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她们都是因为饥饿贫困等原因,被迫跟随家人四处逃难的人。

那逃难的人为什么没有户籍呢?这就牵扯到了古代的“人口普查”制度,以唐朝为例,唐朝时期“三年一造户籍”,也就是每三年统计一下人口,如果有人逃难离开了当地,他的户籍就会被注销掉。

可这些人逃着逃着,有可能就去世了,如果留下了子女,子女在考虑如何安葬父母的同时,也要为自己的下一步做打算。

也就是必须想办法去掉“流民”的标签,尽快获得合法的身份,重新拥有户籍,如果能回到原籍,自然没有问题,可关键是她们有可能已经逃到了很远的地方,想回家不现实。

而且,把父母带回原籍安葬更是困难重重,那也就是说,这些子女要做的是,在安葬父母的同时,还得在当地取得新的户籍。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古代官府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规定,子女可以在父母病亡地落户,可落户需要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必须把父母安葬好,通俗来讲就是父母必须要有“坟头”。

只有父母的坟墓规格达到特定的标准,官府才会认可,并允许子女落户,可想要达到一定的规格得花钱,于是这些子女只能选择“卖身”葬父母。

02葬父母的土地需要花钱购买

我们说完户籍制度的影响后,很多人可能要说了,那是逃难的人,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可那些没有外出逃难的人,根本不涉及落户问题,那她们为什么要卖身葬父母呢?

在这里需要明确一点,虽然我们总有一种错觉,古代地广人稀,但实际上古代的土地也都是有主人的,而且绝大多数都掌握在地主阶级手里。

穷苦老百姓压根就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们想要埋葬自己的父母,就必须要买一块地,否则哪怕是葬在荒山上,也很可能被人给挖出来。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为什么呢?因为荒山看起来没主人,其实大概率还是属于某个特定地主的,实际上人们能看到的土地,大多都是属于特定私人所有的。

想在地主的荒山上埋葬父母,你就得花钱买地,可如果穷到吃不上饭了,自然没钱买地,那怎么办呢?身无分文的人,只有卖了自己,才能换来钱财买地。

那有人可能又说了,深山老林中的土地也有主人吗?再说那些人烟罕至的地方,就算有主人,可穷苦人家偷偷埋了父母,也不见得有人发现吧?

实际上,古代交通极不便利,人烟罕至的地方,普通人你也去不了,特别是弱小的女子,怎么可能有力气长途跋涉呢?更何况是去埋葬父母。

就像我们文章开头所说的朱元璋一样,他家还有两个男子汉呢,最终还是得给地主磕头作揖,借一块土地埋葬他的家人。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03孝道使得古人不会草草埋葬父母

说完了以上两点之后,有可能会有人说,古人悄悄埋葬父母不行吗?压根就不弄”坟头“,那样的话,就算埋到了地主家的荒山里,地主也不知道啊!

是的,如果一切都悄悄地进行,或许真的没有人会发现,可关键是古人几乎不会选择悄悄埋葬父母,并且一定会弄“坟头”,然后还会按照节日定期祭拜,而这些都得花钱。

因为古人特别讲究孝道,在古人看来,如果能够风光大葬父母,那绝对是孝心的表现,可如果连“坟头”都不弄,或者是草草安葬父母,不但会被人耻笑,自己的良心也一辈子难安。

比如,在我国古代《二十四孝》中的董永卖身葬父中,讲的就是董永父亲病亡后,董永卖身为奴,用所得钱财安葬父亲的故事。

古人认为,董永的行为,是尊老、敬老、孝老的表现,对董永进行了大肆赞扬,同时也激励所有人向董永学习。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所以说,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很多古代子女都认为,董永的做法非常正确,因此这些人学习董永的做法卖身葬父母,也就可以理解了。

04古代女子无奈的选择

在古代女子“卖身”葬父母的故事中,往往都是只剩下女儿一个人了,也就是说这个女子已经无依无靠了。

为了生存下去,卖掉自己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不但可以风风光光地把父母安葬了,自己接下来也有了遮风挡雨的地方。

我们知道,古代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陋习,而且古代的很多女子还缠足,在这种情况下,女子一个人根本没办法养活自己。

同时,古代女子地位相对较低,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想找个好人把自己嫁出去,实在是太难了。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如果把自己卖了,虽然是为奴为婢,但好歹是吃穿不愁了,所以这些古代女子,才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卖身”葬父母。

总结

综上所述,古代女子卖身葬父母,实际上也是无奈的选择,在各种因素的叠加下,她们根本没有自我选择生活的权力和能力。

当然了,古代肯定也有草草安葬父母的子女,她们自然不用“卖身”葬父母,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这么选择。

其实,卖身葬父母就是古代时期,受压迫的穷苦百姓的无奈之举,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出,古代社会就是“人吃人”的社会,没有那么多平等的事情,更没有所谓的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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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文/学史知今


古人并不蠢!所做的一切都是现实的选择!

一切看似不合理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合理的理由,只是用现在的想法未必想的通!

挖坑,要有地方可挖,此乃第一。

父母死了,有的人也没了生活来源,给自己找个饭碗势在必行,此乃第二。

古代社会,并不善良:一个女子,尤其生活艰难!与其被更多的人欺负,还不如找个比较强的依附,此乃第三。


哪有那么简单的!

挖坑,也得有地方吧?不能在马路上挖吧?也不能在别人家田地里挖吧?史料不是记载,朱元璋就受到好心人资助的一小块土地,才埋葬了接连逝世的父母遗体的。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什么?你说可以埋在荒山野岭?这父母可没死在荒山野岭吧?你雇人把尸体抬到荒山野岭也需要花钱吧?

况且,一般人怎么会愿意把父母遗体直接挖坑埋掉?薄皮棺材也得买一口吧?要是真的能光身埋掉,这样的儿女是相当不孝的,那就扔掉尸体不管又有什么不可以?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想让父母“入土为安”,就需要土地、棺材、装裹一系列东西。这些东西是可丰可俭的。如果一切从俭,从现在的眼光来看,并不是一笔大的开销。

但是古代,如果连这一小笔钱都拿不出手、借不到手,她(或他,卖身葬父母的不止是孝女,也有孝子)就连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没有了。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到这种地步,需要解决的,就不止是一笔丧葬费用了。“死了谁,苦了谁”,孝子孝女以后的生活费也是个大问题。

为奴为娼,至少是给饭吃、给衣穿的。那就是走投无路中的一条出路了。


随便挖坑埋了,是把人当作垃圾吗?古代卖身葬父,真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别说古代,现代没钱办葬礼一样也不能随便找个地方埋了。我们经常能够在古书里或者古装电视剧看到卖身葬父的故事,让人感觉很心酸。

我记得我小时候看《天仙配》,里面的主人公董永就是在跪在街道上,胸前挂个牌子,写着卖身葬父。董永是出了名的大孝子,关于他的故事有很多,我们现在听到的卖身葬父的原型就是他。书中原文是这样说的“董永年少丧母,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人家为奴,来换取丧葬费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到网上找找相关的描述。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人们感觉董永是一个非常孝顺的人,和父亲相依为命,父亲病逝以后,他还卖身来换取丧葬费,他的故事能够感天动地。所以,流传了下来,甚至后来还拍了个电影,就是我们小时候看过的《天仙配》,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这部老片,相信会有不同的感受。

其实,在古代是农耕社会,生活的好不好全靠庄稼的收成,也可以说是看天气的好坏。如果,遇到灾年头,没有粮食吃,可能就会出现饿肠遍野的情况,也就出现很多卖身葬父的故事。

那么古人为什么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了,非要去卖身来换取丧葬费呢?其实,这个问题和古代有那么多荒地不去开垦,非要把自己饿死一样,所面临的困难真是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死者为大

我们现在来看古人是非常重视这一点的,非常重视这种殡葬的仪式。其实,我们现在农村的殡葬仪式也有很多是古时候延续下来的,我们并没有发明太多新的东西。古代人受儒家思想和周礼的延续,特别是儒家思想特别提倡孝道。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就是孔子了,他讲的“礼”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培养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思想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变革,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为,更像是为专门为统治者服务的,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古人在几千年儒家文化影响下,孝敬父母要严格遵守礼仪规范以及伦理纲常。所以,在古时候葬礼没有仪式,只是匆忙地给卖了,是有失孝道的。在过去谁家要是这么做是会被认为不孝顺,是很没脸面的事,并且,给死者一个体面的葬礼,也是以死者为大的表现。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二、土地是个大问题

在古代想找个地卖了也是一个大问题,真不是想在哪埋就能卖的。在古代土地是私有制的,多是集中在权贵人手里,穷人只能是帮助这些地主做活来养活自己。

有人说,古代人少地多,我们就去开采不是地主家的地不就可以了吗?但是,荒地也是有主的,也是不能随便开采的,再有,普通百姓也不愿去开采荒地,开采完了没用几年就被人霸占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所以,古人不开采荒地主要的原因是其不能成为祖产世袭下来的。

在古代别说普通百姓了,就是有名的人想开采一块荒地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就拿名人苏东坡来说,当年他做了错事,惹了朝廷不高兴,把他贬到黄州去了,俸禄也被取消了。没有了经济来源,他就托朋友想搞一块来种,后来朋友托关系把之前的作为营地的一块闲置空地给他了,大约有十多亩地。这次开垦的也让苏东坡感受到了劳作的辛苦,所以,他写下了“开垦之劳,筋力殆尽”,来形容开垦荒地的辛苦。

你看,荒地的开发也是要通过官府的同意,并不是我们想开采就能开发的。所以,大多数的穷人不仅没有荒地去种粮食,也没有地去埋葬逝者。我们看过历史的都知道,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年轻的时候父母去世,也没有地来埋葬,只能像地主去借地来埋葬父母。

三、户籍

户籍制度最早是出现在周朝,但规模还是不是很大,到了秦代初的时候才稍有规模。后来经过三国至南北朝的整顿,一直到隋唐时期才趋于完备和周密。我们翻阅相关资料,就能发现从商代的“登人”到汉代的“编户齐民”,再到宋代的“保甲制”,所展现出来的户籍文化是非常丰富和发达的,是古人智慧的表现。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由于,古时候的官府推崇孝道,会设置一些对不遵守孝道规范的处罚方式,用来敦促人们要遵守孝道。古时候如果没有户籍的话,要为逝去的父母守3年,才能拥有一个合法的户籍。自古,户籍就非常重要,就像我们现在用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一样,是我们身份唯一的象征,也是我们拥有一切权力的依据。就像我们可以用身份证买车票,用户口本给孩子找学校一样,古代的户籍也是赋予了一些权利。

所以,古代如果一个人没有户籍,也就没办法做一些普通百姓的一些事情。比如,开垦土地,上京赶考等等。

总之,对于一些没有户籍的年幼丧父的孩子来说,他们没有钱去地主家借地,没办法只能去卖身葬父。

丧葬从古至今都是比较繁杂的,仪式比较多,真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易置办得起的,现在何尝不是呢?想买一块好的墓地也是需要花很多钱的。

全文完,都看到这了就点个赞吧!感谢阅读。


一、多数穷人没有地,无处埋葬。

二、古人重孝道,没有棺材,寿衣等一应用品视为不孝,这在过去是很严重的,与法与理都不容,否则一辈子都受人冷眼。

三、埋葬过程也要用钱,而且人越穷还越借不到钱。


朱元璋,明朝开国皇帝,爹妈死了,没地方埋,从村子左右到村子外的地,甚至是山上,荒地,河滩,都是有主的,最后,有一个地主可怜他,这才有了一块地,而且没有棺材,只用了席子裹了一下就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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