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举报局长被判刑,被举报人却提级退休把人看懵了

文|龙之朱

又见错抓错判上了热搜。

据媒体报道,从2016年3月起,安徽宿州市砀山县农机局退休职工李平实名向纪检部门举报局长王超经济问题,均石沉大海。

2017年7月,李平夫妇及亲属等三人突然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拘,并于2018年被判刑一年多不等。后经不懈维权,当地检察院撤诉,李平及其家人共获得约75万元的国家赔偿。

饶有意味的是,这边举报人李平及家人被抓、被判,而那边被举报人王超则安然无恙,不但在2023年正常退了休,待遇上还提了半级,从副科变成享受正科待遇退休。反差如此之大,未免让人心意难平。

在引发舆论关注后,1月24日,安徽宿州砀山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展开调查工作,将在全面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一个退休职工,一个曾经参与保卫南疆的地雷、爆破二级能手,一个连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的普通员工,在举报局长经济问题后,被判刑入狱,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李平多次递上的举报材料,为什么会“石沉大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实名举报,相关部门不仅有保密的义务,也应有明确回复。而在“砀山案”中,李平并没有得到当地纪检部门的任何回应,相反,却在递交举报材料16个月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经济犯罪抓走。

如今李平一家获得国家赔偿,说明所谓的“合同诈骗”根本不成立。这不免让人疑惑,李平及家人的经济犯罪究竟因何而起?又是什么人、什么单位在这个权力闭环中“点金成石”?为什么办理举报案不理不睬,而抓举报人却如此高效?在明明白白的时间线后面,是否有公众尚不清楚的权力运行暗流,在主导、操弄着这个案子的走向?

有个细节值得关注。李平举报的砀山县农机局局长王超,是从县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长任上调任农机局的。这也不免让人担心,李平发往县纪委举报材料的真实走向。这背后的条条隐线,有必要一一捋清楚。

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利监督政府部门的行政、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特别是对滥权自肥等不正之风,更应及时举报,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遗憾的是,在现实中,总有一些地方一些人绞尽脑汁打压举报,甚至利用权力的便利性,动用司法机关打击报复举报人。

这样的枉法害人,不仅抑制了民意对权力的正常监督,造成了基层政治生态的扭曲,也损害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当然我们也看到,当地法院系统在最后关头起到了“法律把关人”的作用。在县法院判处李平等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李平等提起上诉后,宿州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也才有了后来重审期间,砀山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诉。

这样的逆转,也给人信心,让人依然相信法律的尊严和力量。

既然当地调查组已经介入,就要查查李平的举报是否属实,给社会一个交代;再就是查查当地纪检、公检法等部门在抓举报人事件中,是否存在不当作为。

无论如何,诸如此类动辄以抓、判等手段打击举报的行为,该清算清算了。不然,一旦权力板结化,公众又该如何监督权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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