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了解下这一单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案件。李国院、杨晓华等4人控制使用61个证券账户,坐庄操纵“通宝能源”股票,在116个交易日,也就是半年的时间内买入交易累计2.41亿股,买入成交金额约14.09亿元);在76个交易日账户组有卖出累计约2.2亿股,卖出成交金额约12.98亿元。
但是即使坐庄去炒股票,但是也没想到水平不够,反被割了韭菜,最终操纵证券市场的结果是交易亏损约149万元,而且还被证监部门发现了,进行了处罚。这种典型的坐庄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在新老证券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只不过新证券法处罚更为严格。
新证券法第192条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即使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也要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刑法第182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处罚金。
那么即使按照修订前的原证券法,也说明了,除了没收违法所得之外,也要处以3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这一单典型的坐庄炒股的案件,又是动用了近14个亿进行股票操作,肯定是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应该属于严厉处罚的范围。但是最终啥处罚呢?
监管部门最新的处罚是:李国院、杨晓华分别被处以110万元罚款,冯美娟、宋芳芳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在此情况下,4人都没有提起上诉,行政处罚已经生效。 个人感觉这4个人都不敢相信,自己能够如此轻易的逃过更严厉的处罚。
所以当处罚决定公布之时,很多民众都表示不解。因为不论是按照新旧证券法,这个处罚也是偏低的。尤其是在近些年,违规坐庄操纵证券市场的事件屡有发生,这些恶劣违法行为有所抬头。在我们一心一意要搞好资本市场的当下,为什么就不能予以严惩呢?难道法律就治不了他们了吗?又或者他们找到了未来逃脱的路径?
在胡锡进炒股亏损越来越大的时候,他也发出感慨,他带着资金善意的进入了股市,第一目的也不是赚钱,而是希望看到我们的资本市场越来越好。老胡现在也同大多数股民一样,相信国家是充满着搞好股市的善意。
当然老胡也很不解,既然有着搞好股市的善意,为何对于违规违法行为却不能严厉打击呢?就以金帝股份为例,老胡说表面上看金帝股份好像没有违反法规,但是它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成功的割了一把股民的韭菜。老胡也有一些愤怒了,他斥责这个转融通规则,被人恶意利用,他也痛恨股民的善意被人利用。股市不相信眼泪,就如同股民只相信自己账面的数字变化一样。如果针对股市中的乱象,不进行严厉打击,那么相信老胡现在开始亏损之后,就如同众多股民一样,未来能够盼到股票扭亏为盈的那一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