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记者从孙卓父亲孙海洋处获悉,10月13日下午,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将宣判吴飞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吴兆光涉嫌窝藏、包庇犯罪一案。
2007年,吴飞龙分别于10月9日和12月28日将年仅4岁的孙卓和符建涛拐走。家属历经14年的苦寻,2021年,孙卓和符建涛得以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
2023年4月7日,此案开庭审理。检察院出具的量刑建议书显示,吴飞龙拐骗两个儿童,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吴兆光为累犯,建议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
孙海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从造成伤害的角度看,“拐骗”和“拐卖”是一样的;希望能严惩吴飞龙,至少判刑28年(两家人的14年),赔偿580万。
“从孩子失踪到明天,整整16年零4天,我们希望判决快点下来,结束这个痛苦。”10月12日晚,孙海洋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若最后判决结果与诉求差异太大,将申请刑事抗诉,提出民事上诉。
庭审时被告就“拐骗罪”认罪认罚,原告均无法接受5年量刑建议
10月9日,孙海洋从法院处得到即将宣判的消息。此时距孙卓当初被拐走已整整16年。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骗罪”的最高量刑为5年。而“拐骗罪”和“拐卖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贩卖目的。此前孙海洋的代理律师姚克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案开庭的焦点主要围绕转账记录等核心证据。
10月12日,孙海洋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吴飞龙将两个孩子拐走后,一个交给其二哥,一个交给其远方亲戚。此次开庭,原告方提供了一个抚养方转给吴飞龙3万元的微信转账证据,转账时间为2017年。
孙海洋希望此项转账记录能够作为吴飞龙获取利益的一个证据。“他是2021年9月27日被抓的,一直到2023年4月7日他才当庭承认拐走孩子。他坚持孩子是送给亲戚的。”
据此前媒体报道,对于拐骗罪的罪名,吴飞龙认罪认罚,但不愿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费用。吴飞龙称,自己已经抚养了孩子,不应该再承担费用。而吴兆光对检方指控的窝藏、包庇罪予以否认。
对于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孙海洋和符建涛的家属均表示过无法接受。“他偷走的时间越长,给一个家庭造成的伤害越大。他偷走两个家庭的孩子,同样都找了14年,就应该判28年。”孙海洋表示希望能判其死刑,无法死刑至少也应该28年。民事赔偿上孙海洋方提出580万的赔偿。
若宣判结果差异过大将上诉,呼吁“拐骗”和“拐卖”同罪
10月12日晚,孙海洋赶往宾馆与律师会面。不少寻亲家长和媒体也赶来。“明天的安排就是等这个结果。16年零4天的痛苦,要快结束了。我们期待这个判处马上下来。”孙海洋称自己将独自前往法院。孙卓目前正在上学。
如若宣判结果与诉求差异过大,孙海洋称将申请刑事抗诉,580万的民事赔偿也会全力追究。此外,还会呼吁“拐骗”和“拐卖”同罪,统一量刑,以及“买”“卖”同罪,“没有买家就不会有卖家。”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实习生 罗威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