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孙俪与无锡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被告擅自将原告孙俪肖像及姓名印在某品牌洗衣液的外包装上,并在其经营的公众号中,将原告肖像及姓名用于该商品的商业广告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及加盟商。
孙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裁判结果为被告向孙俪出具书面致歉信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就在昨日,岳云鹏诉东莞丽馨珠宝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一案胜诉,被告需赔偿损失并道歉。
明星肖像权被侵犯事件时有发生,虽然明星是公众人物,但使用其肖像也一定要合理合法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