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浙江宁波一姑娘的手机被一大妈捡到。姑娘买了礼品并愿意出500元酬劳,希望可以拿回手机。可大妈并不买账,要求2000元报酬方可归还。见姑娘报警,大妈则直接将手机摔碎。
被大妈摔坏的手机
今天,@宁波公安 对此事进行通报。通报称,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对该事件当事方及细节不作公开披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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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徐姑娘在浙江海曙宁波工程学院附近不慎丢失一部苹果7手机,一位路人拾到后,向其索要2000元好处费,才愿意归还。
姑娘以一箱杨梅+500元人民币表示谢意请求归还手机,但因价钱问题协商无果。之后姑娘选择报警,路人竟然将手机摔碎。
6月19日早,小徐姑娘骑车到地铁站,计划坐地铁上班,车把上挂了一个纸袋,袋里有其一部苹果7手机。
快要到达目的地时,发现纸袋漏了,手机已丢,于是赶紧按照骑来的路径寻找,期间遇到同学小芳,小芳帮其不断拨打丢失手机的号码。
电话接通后,二人赶紧询问对方在哪,并用恳求的语气希望拿回手机。
“那我不能随随便便给你的!”对方的态度十分强硬。
小徐考虑到手机很重要,拿出点酬劳也是应该,于是询问:“阿姨,我也是第一次丢手机,您看多少比较合适?”
“2000!”这个金额一开口,惊呆了小徐和小芳。
苹果7的二手价也不过2000左右。但小徐还是觉得拿回手机最重要,并与对方协商,用500元酬劳换回自己丢失的这只手机,可对方并不买账。
为了扩大协商余地,小徐和小芳约对方见面,对方也答应了碰面的请求。
为了确保能够拿回手机,两个小姑娘在路上买了一筐杨梅,连同500元酬劳,希望可以增加对方还手机的意愿。
大概十点,双方碰面。
图片来源: @你一定来自那温郁的南方
“阿姨,我们个人的东西,用得比较久了,所以想要拿回来,所以能不能……”小徐委屈地请求道。
“反正我也一句话,你们爱要要,不要嘛好咧!”绿衣妇女语气依旧强硬。
“阿姨,我们最多五百块!刚刚工作,房租压力大!”小徐继续求道。
绿衣女子摆手不同意。
“阿姨,你讲点良心好吗?毕竟你是捡的……你也有孩子,你的孩子如果手机掉了……”
绿衣女子:“我孩子如果手机掉了,我也让他付钱给别人。”
这个视频的结尾,双方依然没有达成一致。
小徐一怒之下,拨通了110,接通后,告知警方有人“偷手机”,绿衣妇女一看小徐报警,拿起手机砸到了地上。
事后,两位小姑娘越想越气,手机的确拿了回来,屏幕破碎去维修花了一笔费用不说,维修师傅说因为摔得比较严重,可能会影响手机的后续性能。
报警后,警方说这是民事纠纷,建议法院起诉。可法院起诉,必须要知道对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无奈之下,两位小姑娘将事件发到微博。
相关法律
遗失物如果是物主遗忘,拾获者成立善意占有,不能获得该物的所有权,物主向拾获者讨要的,应该偿还。但分两种情况:
价值比较小的财产,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物主有权基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要求拾获者偿还。
价值比较大的财产,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做人要厚道啊!
来源:湖南交通频道综合江南晚报、现代快报、杭州交通91.8、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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