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福建南安公公杀儿媳案被害人小雯(化名)的亲属处获悉,6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案犯戴某华上诉,维持原审死刑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20日7时许,被告人戴某华因琐事与其儿媳被害人小雯发生口角,遂在其家中的杂物间内,用手臂扼住小雯脖子,直至小雯倒地无法动弹。因担心罪行败露,戴某华在作案当日7时20分许,驾驶面包车将被害人载至一垃圾场,往被害人身上泼汽油后焚烧,随后又驾驶该面包车将被害人残余尸骨载至一处山沟抛尸。其间,戴某华还藏匿小雯的电动车、丢弃其手机和自己的作案衣物,并在儿子戴某河寻找被害人的时候误导。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尸体焚烧后高度碳化,残存尸骨及软组织未检见开放性锐器损伤,无法确定其死因。(封面新闻)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