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伤人被判三年不能饮酒?柳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发出了柳州市第一份“禁酒令”。
据柳州晚报消息,此次被禁酒的被告人邓某曾在2023年2月23日,饮酒后持木棍打人,被害人经送医鉴定为重伤二级。6月5日,柳城县人民法院针对此案作出判罚,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且在缓刑三年的考验期限内禁止饮酒。
这则“禁酒”新闻一出,引起网友热议,有人称法院判罚禁酒闻所未闻,也有人质疑对被告人判得太轻。
还有不少网友疑惑,如果邓某在家偷偷喝怎么办,谁去监督禁酒令执行呢?
对此村干部介绍,邓某某的父亲在宣判时就表示要监督邓某某执行禁酒令,此外还有一名村干部与邓某某是邻居,也会进行监督。判决后,村委会也通过聊天群告知了村民们,所有人都会对邓某某进行监督。邓某某一旦饮酒、闹事,村民们都可以向派出所报告。
律师表示,邓某如果违反禁令,缓刑将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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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柳州市首份的“禁酒令”,又是不是全国独一份呢?
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通过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禁酒令”并非柳州市独有,近些年,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迪庆维西县人民法院、湖南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等多地法院均作出类似判罚,且此类判罚多用于酒后伤人的刑事案件中。
此外,相关判决书中均强调,若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违反法院禁止令,将撤销缓刑。另有判决书注明,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禁止令将同时送交社区矫正机构、公安局、检察院,由三个部门共同监管。
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牟思宇律师表示,柳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禁酒令”的判罚,对被告人邓某来说是“小惩大诫”,同时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量刑精神。柳城县人民法院也称,依法对邻里矛盾引起的轻伤害刑事案件予以从宽处理,是给一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给一个家庭一份法律的温情。
此外,牟思宇律师表示,该条禁止令的适用还常见于强奸、猥亵犯罪中。在此类犯罪中,如被告人系老师,利用职业便利实施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的,应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工作、活动,禁止其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杜倩雯、极目新闻
编辑:王 聪
校对:刘 明
审核:卜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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