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诈赌骗取他人钱财后被捕 后规劝潜逃国外母亲回国 法院认定其有立功表现判其缓刑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23日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获取的刑事判决书了解到,今年20岁的女子杨某某于2020年初与人结伙多次对一名被害人进行诈赌,骗取该受害人31.6万元。杨某某被警方逮捕后,劝告其被公安部列为“猎狐”对象的母亲汤某回国,使汤某于今年3月主动乘机回国投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杨某某具有立功表现,认定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称,2020年3月21日至27日,被告人杨某某和另两人结伙使用特制的隐形眼镜、麻将、扑克,在宁德市多地,多次对被害人陈某进行诈赌,骗取被害人陈某钱款合计人民币31.6万元。

同年4月2日,被告人杨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杨梦某某退出赃款10.74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5年被告人杨某某的母亲汤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潜逃至马来西亚,并被公安部列为“猎狐”对象,因追逃难度极大,在法院审理期间,经被告人杨某某规劝,汤某于2021年3月12日主动从马来西亚乘飞机回国投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特制的赌博工具,以赌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杨某某案发后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其可从轻处罚。此外,杨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表现,对其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另外两名参与诈骗的嫌疑人也均获得了相应的刑罚。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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