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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
【法律分析】:不是,诫勉谈话不是党内处分。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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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要求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具体的制度和实施细则由各个单位参照中央文件分别制定。
中文名
诫勉谈话
问题类型
思想、工作、作风
教育对象
党员、干部
教育者
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
目的
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
方式
谈话规诫、监督管理
内容
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信任程度差,工

诫勉谈话
作消极怠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确实突出的,均应实行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分局的各项安排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者;
2、不能正确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影响和削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职工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低,组织纪律松散,直接影响工作者;
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无特殊情况完不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
4、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者;
5、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
程序方法
1、对干部职工的诫勉,根据我局实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对各科、室、所、队、协会及服务中

诫
诫免谈话是什么意思
诫勉谈话属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能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一、诫勉谈话的定义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具体的制度和实施细则由各个单位参照中央文件分别制定。
二、诫勉谈话影响期
诫勉谈话影响期为六个月,这句话出自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撒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诫勉谈话算处分吗?
诫勉谈话在处分中算是比较轻微的,对犯错的人不记录在案,这最多只能算是口头警告。
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是为了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的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四)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五)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六)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七)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如果你被勤勉谈话了,这说明你的工作行为或者是态度出现问题了,但是罪过还不是很大,不至于被记过处分。但是你也不要灰心,没有人的工作是完美的,出错也很正常。勤勉谈话可以说是一种管理手段,目前组织还是没有放弃你的,希望通过勤勉谈话来让你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只要你能够及时改正,能够悬崖勒马,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后期组织还是会重用你的。
诫勉谈话是什么意思?
诫勉谈话是党的相关工作部门开展党内监督和党内问责的一种具体措施。一般来讲,诫勉谈话由于其特殊性,一般还达不到处分的层级。
【法律分析】
1、诫勉谈话在法律规定中的限定词是“领导干部”,因此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所有党内成员都能适用这一词汇(普通党员或群众在工作中出现问题,一般用更通俗、直接的“谈话”、“劝诫”等词汇;
2、诫勉谈话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其相比行政处分的六类情况(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程度会更轻,也没有达到最低层级的“警告”标准,因此不算处分。
【个人建议】
诫勉谈话虽然还够不上处分的六类标准,可一旦被认定为需要诫勉谈话的对象,即默认相关当事人的行为已经在处分的边缘徘徊。劝诫谈话是一种警醒当事人、期望当事人能及时改正错漏的最终非处罚手段。
【法律依据】
诫勉谈话的种类大体上有两类:一类是《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条规定的,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诫勉谈话。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造成浪费的诫勉处理,因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受到诫勉处理,可归入轻微违纪问题类。另一类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诫勉处理。
关于诫勉谈话的实施主体和权限。《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轻微违纪的行为,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权诫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也有权采取诫勉方式进行问责。
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有什么影响
诫勉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由党组织对其进行谈话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其目的在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警示,不属于组织处理。关于诫勉谈话的影响期以及对晋职晋级、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事项的影响,各级各地各部门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均有不同规定,标准尚不统一。比如,根据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因此,诫勉谈话的影响期应当在实践中依据有关规定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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