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变更为“不喜欢”

日前,天猫平台发布关于调整《天猫交易时效规定》中部分场景下的退款原因描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天猫表示,为了使消费者在天猫平台退款体验更加符合真实情景表达,平台对退款原因“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替换为主观表达“不喜欢”,因此涉及到该原因表述相关规则,都将同步更新,天猫拟对“天猫交易时效规定”进行变更。

本次规则于2022年10月8日公示,将于2022年10月15日生效。

变更后,卖家已发货/交易成功,我要退货退款,当消费者发起主观类退款原因,例如:不喜欢/我不想要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退款/不喜欢不想要等,超时时限为立即,淘宝认定及处理为默认商家同意买家的退货申请并通知买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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