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宁市有序解除部分静态管理区域的公告(9月13日)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9月13日零时起,对伊犁河路街道伊犁州勘察设计院小区、伊和花园小区(4号楼除外),汉宾乡新欧家具城小区、江南小镇1期、重庆北路1巷、3巷、5巷、7巷、9巷、11巷、13巷,上海路街道华夏公寓、浦江花园小区、鸿泰康城小区、四季名苑小区、苹果三期小区、伊河苑小区,艾兰木巴格街道127号楼、129号楼等共计10个小区、7个巷道、2个楼栋有序解除静态管理。现公告如下:

1.加强出入口管理,24小时有人值守。各乡镇(街道)统一印发临时出入证件,一户一证、一次一人,凭证出入,外出人员须履行“两点一线”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低风险区的小商超、小餐饮、理发店(实行预约服务)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业态开业,开业前必须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洁,全面消杀,环境经社区验收合格批准,张贴场所码后方能开业,并落实扫码进场规定。

3.暂缓开放商场、KTV、网吧、游戏厅、健身房、电影院、酒吧、棋牌室、台球室、洗浴室、茶室、咖啡馆、桌游馆、游泳池、校外及线下培训机构等各类经营性场所。根据我市疫情形势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4.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原则上不召开线下会议和组织培训,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宴席、夜市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5.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居民互相不串门、不聚集,个人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鼻塞、结膜炎、肌痛等症状,应立即报告。严格执行核酸检测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解除静态管理不等于解防,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继续理解、支持、配合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记“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小区(村)疫情防控管理,共同守护当前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伊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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